诺泰生物:诺泰生物: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3-11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400万元,其中,与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博思”)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与浙江华贝药
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贝药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开展的,具有必
要性。关联交易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
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新博思及华
贝药业新增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4,4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
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方为参股公司新博思(公司持股
15%)、华贝药业(公司持股 11%),关联交易类别为向关联人销售货物及提供服
务、向关联人采购货物及接受服务,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4,400 万元人民
币,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
本年年初
占同类业 2022 年度 占同类业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 关联 2023 年度 至披露日
务比例 实际发生 务比例 际发生金额
类别 人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
(%) 金额 (%) 差异较大的
额
原因
向关联人
销售货物 新博 上年基数较
600 0.93% 5 291 0.45%
及提供服 思 小
务
向关联人 根据产品研
采购货物 新博 发不同阶段
2,300 3.98% 53 1,303 2.88%
及接受服 思 进行采购及
务 接受服务
向关联人
受市场影
销售货物 华贝
1,500 2.33% 0 594 0.92% 响,客户采
及提供服 药业
购计划变化
务
注:
1、 2022 年 6 月,公司投资并持股华贝药业 11%股权后将华贝药业认定为关联方;
2022 年 6 月,公司将持有新博思 45%的股权对外转让,转让后新博思不再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将新博思认定为关联方。
2、 2023 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3 年预计金额/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
生额。
3、 2022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2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2021 年度经审计
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2 年度公司与新博思及华贝药业新增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3,000 万元。具体
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前次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人 前次预计金额
类别 额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销售货物
新博思 200.00 182.62 /
及提供服
务
向关联人
采购货物 根据产品研发不同阶段进行
新博思 1,800.00 885.85
及接受服 采购及接受服务
务
向关联人
销售货物 受市场影响,客户采购计划
华贝药业 1,000.00 0
及提供服 变化
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724503447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桥梁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00 年 8 月 11 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78 号 A 座 3 层
经营范围:服务:生物医药、精细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动植
物提取物、实验器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批发、零
售:电子产品(除专控),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1 浙江众成医药有限公司 45%
2 宁波鼎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
3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5%
合 计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52.73 2,804.97
负债总额 3,451.52 2,948.50
资产净额 -1,298.79 -143.53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086.19 762.91
净利润 -1,155.25 -1,471.23
注:新博思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8T6AY4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王科
注册资本:2,809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5 月 24 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街道福城路 291 号 4-401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
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1 浙江和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
2 王红燕 20%
3 钱王科 18%
4 上海盘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
5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1%
6 丽水贝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合 计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590.80 4,505.76
负债总额 1,098.00 3,896.98
资产净额 5,492.80 608.78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925.49 704.25
净利润 102.21 -113.94
注:华贝药业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博思与华贝药业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新博思 15%股权,持有华
贝药业 11%股权。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新博思和华贝药业为公司的关联
方。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新博思和华贝药
业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及向新博思采购货物及接受服务。相关交易价格遵循
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
实际需要而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
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
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4,400 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
商业惯例,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
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23 年度,公司预计与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和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累计不超过 4,400 万元人民币的日常关
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战略。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
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
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
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