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1-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
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实际提用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申请授信业务的形
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贷款在总额范
围内可滚存发生)。实际贷款的可用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上述总额范围
内审批的额度为准。
为支持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业务,在上述预计
2021 年度银行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公司预计向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嘉美光电”)、浙江美迪凯现代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美迪凯”)、
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姆富”)分别提供 1 亿元、1 亿元、
2,5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等方式。担保额度可
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预计 2021 年度银行贷款总额的范围内,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嘉美
公司名称: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 年 10 月 23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BC1447K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 15 号
5、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6、注册资本:50800 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光电新材料、光学产品、电子产品、车载用品、汽车零部件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光学产品、车载用品、汽车零
部件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房屋租赁代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0、经营情况:
浙江嘉美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21 年第 1 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第 1 季度
资产总额 63,864.14 99,507.09
负债总额 53,491.51 48,298.53
资产净额 10,372.64 51,208.56
营业收入 2,544.25 3,680.23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第 1 季度
净利润 -270.90 835.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47.74 835.92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部分厂房、土地用于抵押借款,不存
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二)浙江美迪凯
1、公司名称:浙江美迪凯现代光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0 年 10 月 27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704798583J
4、住所:温岭市产学研工业园科技大道
5、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6、注册资本:1,275 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智能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0、经营情况:
浙江美迪凯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21 年第 1 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第 1 季度
资产总额 21,928.25 23,486.50
负债总额 10,235.24 11,001.02
资产净额 11,693.02 12,485.48
营业收入 17,197.62 5,906.45
净利润 4,020.30 792.46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第 1 季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46.18 788.86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用于抵押借款,不存在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三)捷姆富
1、公司名称: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 年 4 月 25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CUNJC7R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东侧、春潮路北侧
5、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6、注册资本:725 万美元
7、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学电子元件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
10、经营情况:
捷姆富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 年第 1 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第 1 季度
资产总额 6,203.42 6,166.06
负债总额 1,516.86 1,481.89
资产净额 4,686.56 4,684.17
营业收入 2,709.03 1,163.60
净利润 -349.59 -2.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7.92 -2.69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
形,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人,就其向银行及金融机构所获得的本金金额最
高不超过审批范围内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担保期为
自保证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公司将视实际情况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
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向公司进行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保证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
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
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
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上述企业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有利于满足公
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
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述企业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事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 0.00 万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人民币 11,050.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10%、10.2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事项是
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制的一级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丁旭东 翟 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