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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1-033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小礼堂【海宁市
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 15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91,197,9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91,197,9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2.557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557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文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
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夏利敏、李潇、郭飚、韩洪灵、黄静、
许罕飚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懿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华朝花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291,143,216 99.9812 54,698 0.018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291,143,216 99.9812 54,698 0.0188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特别决议情况: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乔若瑶、孟营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