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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22-05-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美迪凯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旭东                     联系电话:021-20262206

保荐代表人姓名:翟程                       联系电话:021-202622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2021 年 3 月 2 日,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或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与美迪凯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中
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对美迪凯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3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度中信证券对美迪凯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美迪
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333,334 股,每
股发行价格 10.19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2,396,673.46 元,扣除发行
费用 80,331,479.1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42,065,194.28 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

                                       1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
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美迪凯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0,503.34 万元,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 33,703.1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4,206.52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B2                            -
额                 短期补充流动资金             B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

                   项目投入                     C1                 46,735.88

                   利息收入净额                 C2                     1,232.55
本期发生额
                   短期补充流动资金             C3                 1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5,000.00

                   项目投入                  D1=B1+C1              46,735.8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32.55
额                 短期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1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5,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33,703.1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3,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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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序号              金额

差异                                         G=E-F                        -
注: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差异。

       2021 年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确保美迪凯能够依法运用募集资金,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21 年 7 月 15 日,
保荐机构对美迪凯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查募集资金使用凭证、
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等。

       (二)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美迪凯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2021 年度,美迪凯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
了上述各项规章制度。2021 年 7 月 15 日,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对美迪凯规章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 7 月 15 日,保荐机构对美迪凯进行了现场检查,全面核查了公司治
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各方面内容。现场检查结束后,中信证券根据有关规定
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四)辅导与培训情况

       保荐机构对美迪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上市前后进行
了关于上交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董监
高职责等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日常督导及沟通交流中,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贯穿辅导与简短培训,内容包括资本市场知识、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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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美迪凯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6 次监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保
荐代表人未列席公司董事会,但对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督促公
司及时披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及相关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对公
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已经按照
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
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2021 年度不存
在违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美迪凯 2021 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包括
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资料及决议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
关公告等文件,并对美迪凯 2021 年报工作进行了督导。根据保荐人对公司三会
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公司
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以确
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
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无。

四、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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