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
1、本次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没有发现其存在
《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任何处罚和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
董事)的资格。
3、同意葛文志先生、夏利敏先生、李潇先生、韩洪灵先生、许罕飚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韩洪灵先生、许罕飚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