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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迪凯:中信证券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3-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美迪凯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美迪凯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美迪凯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 号)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333,334 股,每股发行价格 10.19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2,396,673.46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331,479.18 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42,065,194.2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
验[2021]77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5,826.26              61,142.3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285.01              15,285.01
                       总计                      81,111.27              76,4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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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账户余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账号                           备注
号                                                       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33050161772709899999      4,000,616.98    活期
           杭州钱塘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2                               8110801018779999999         158,356.65    活期
               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
3                               3301040160017089403           29,038.25   活期
               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4                                71060122000511992          137,669.25    活期
             城东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                                71060122000512468          402,004.38    活期
             城东支行
                         合计                             4,727,685.51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
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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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 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
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
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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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美迪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美
迪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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