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美迪凯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对美迪凯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
预计发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 本次 发生金额
生金额 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 占同类
关联交 计签订 预计 与上年实
关联方 占同类 联人累计已 际发生 业务比
易类别 合同金 发生 际发生金
业务比 发生的交易 金额 例
额 金额 额差异较
例(注 1) 金额
大的原因
浙江灵
犀美迪
向关联
凯显示 100.00 100.00 0.24% - 1.09 0.003% 不适用
人购买
技术有
原材料
限公司
小计 100.00 100.00 0.24% - 1.09 0.003% 不适用
浙江灵
向关联 犀美迪
人销售 凯显示 100.00 100.00 0.24% - 0.56 0.001% 不适用
产品、 技术有
商品 限公司
小计 100.00 100.00 0.24% - 0.56 0.001% 不适用
1
本次预计
预计发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 本次 发生金额
生金额 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 占同类
关联交 计签订 预计 与上年实
关联方 占同类 联人累计已 际发生 业务比
易类别 合同金 发生 际发生金
业务比 发生的交易 金额 例
额 金额 额差异较
例(注 1) 金额
大的原因
浙江灵
犀美迪
向关联
凯显示 900.00 500.00 1.21% - - - 不适用
人租出
技术有
资产
限公司
小计 900.00 500.00 1.21% - - - 不适用
注 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 2022 年营业收入。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灵犀美迪凯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 浙江灵犀美迪凯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7KNX0465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葛文志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
经营范围
眼镜制造;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04-01
营业期限 2022-04-01 至 2032-03-31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 15 号 4 幢 4 层
住所
(自主申报)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 15 号 4 幢 4 层
杭州灵犀美迪凯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100%(北京灵犀微光
主要股东 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和美迪凯分别持有杭州灵犀美迪凯显示技
术有限公司 70%和 30%的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鉴于该公司信息保密要求,故不披露其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人名称 关联关系
2
公司间接持股 30%的企业,公司董事长、总经
1 浙江灵犀美迪凯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理葛文志兼任浙江灵犀美迪凯显示技术有限
公司总经理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
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结算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
司及子公司将就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
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3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
购买原材料、销售货物以及租赁不动产。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
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
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
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
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
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为 4 人,董事会一
致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意见:本次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
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
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
行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
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
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2023 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的
合法经济行为,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综上,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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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
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丁旭东 翟 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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