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映 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任 佳: 王 展: 周顺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