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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映翰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3-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映翰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映翰通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数
量 1310.7197 万股,每股价格 27.63 元,每股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 362,151,853.1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313,720,567.80 元。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2 月 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 XYZH/2020JNA40011 的《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工业物联网通信产
品升级项目、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
升级项目、 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
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
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0 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
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
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内部资金管理
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
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
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
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映翰通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马如华                文光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