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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映翰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0-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映翰

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翰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映翰通拟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

量1310.7197万股,每股价格27.63元,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362,151,853.1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13,720,567.80元。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JNA40011的《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1       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               6,008              5,325
   2       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           4,880              4,467
   3       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                 3,621              3,296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49            3,981
           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
   5                                              2,540            2,540
           项目
   6       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                 2,650            2,650
   7       补充流动资金                           4,000            4,000
                   合计                          28,148           26,259

    如未发生重大的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根

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按以上排列顺序进行投资。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

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

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用途。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产生的超募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

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1,130,567.80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15,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

务资助。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映翰通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马如华               文光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