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翰通: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2-01-28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李居昌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1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说明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李居昌:
你作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翰通或公司)的核心
技术人员,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04,4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
你在映翰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所持首发前
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你所持有
股份总数的 25%。
经查,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7 月 28 日期间,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30,570 股,占所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的 29.26%,减持比例超过 25%。
上述行为违反了你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居昌收到警示函后,表示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经
验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
运作意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
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