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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映翰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2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
认真审阅了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韩传俊先生、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作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 5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任佳先生、王展先生、周顺祥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
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展、任佳、周顺祥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