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翰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3-21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3 月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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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30分钟内进入会场、
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办理签
到手续,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
座。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特殊情况,
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
其调至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
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提问。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
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
不能确定先后的,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不得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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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每位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的次数不超过2次,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发言或提
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
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
决采用按记名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
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推举
一名首席代理人,由该首席代理人填写表决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本会工作人员将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
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
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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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4月3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议案一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议案二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三
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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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现场表决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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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激励计划。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2023 年 3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北京映
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映
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3-005)。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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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2023 年 3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北京映
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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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或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或解除限售/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
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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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
/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
(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监管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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