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3-0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在 2021 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为张苏彤、彭明秀、
ZHANBING REN,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苏彤担任。
二、 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议案 决议结果
1. 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2021 年度
2021 年 2.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
第一次临
4 月 14 日 3.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全票通过
时会议
31 日)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21 年度
2021 年 3.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
第一次定
5 月 20 日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票通过
期会议
5.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2021 年度
2021 年 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至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 所有议案均
第二次临
10 月 26 日 案 全票通过
时会议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议案
2021 年度
2021 年 所有议案均
第三次临 1.关于公司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11 月 17 日 全票通过
时会议
三、 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本年度内多次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于
2021 年度续聘其为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在本年度内,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
本年度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的意见,积极协调财
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财务报告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确认报告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数据造假及重大错报等影响财务信息的情况。公司本年度内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各位委
员也会定期和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财
务状况。
(三)内控制度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督公司依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总体评价
2021 年度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恪尽职守,
严格监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保持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加强和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指导公司的审计工
作,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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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