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盛美 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上海”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盛美上海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号),公司于 2021年11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43,355,753股,每股的发行价为人民币85.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523.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398.05万元(不 含税,下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125.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 额已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1]第ZI10561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 368,523.90 减:保荐承销费 17,383.20 募集资金初始金额 351,140.70 减:其他发行费用 3,014.8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48,125.85 减:募投项目支出(注1) 67,113.79 减:手续费 5.39 加:利息收入 190.87 加:发行费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注2) 863.62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注3) 976.30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283,037.46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本期支出67,113.79万元,不包含公 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 投项目的资金尚未转出。 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尚未转出。 注3: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含印花税87.0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制度的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帷半导体 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 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金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09929210918 存款 68,562.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里支 36750180808738885 存款 41,741.76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高科 452082279585 存款 1,219.97 技园区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支行 03004750062 存款 520.5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 121909929210858 存款 20,006.5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 97080078801900002063 存款 30,095.86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 121909929210202 存款 30,835.8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 216420100100156371 存款 30,009.7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70090122000444066 存款 30,009.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滴水 1001747729300001088 存款 30,009.75 湖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8866210666 存款 25.30 合计 - - 283,037.46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进行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 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 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盛美上海的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盛美上海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博文 李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3,481,258,520.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2) 671,137,898.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1,137,898.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 项目,含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入金额与承诺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投资总 入金额(1) 投入金额 入进度(%) 否发生 投资总额 额 入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更 额 (注 3) (2) (4) = (2) / (1) 重大变 (3) = (2) - (1) 期 (如有) 化 盛美半导体设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700,000,000.00 不适用 700,000,000.00 14,346,965.93 14,346,965.93 -685,653,034.07 2.05 2023 年 否 研发与制造中心 (注 4) (注 4) 盛美半导体高端 半导体设备研发 不适用 450,000,000.00 不适用 450,000,000.00 32,712,968.98 32,712,968.98 -417,287,031.02 7.2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5) (注 5)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650,000,000.00 不适用 650,000,000.00 624,077,963.57 624,077,963.57 -25,922,036.43 96.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800,000,000.00 - 1,800,000,000.00 671,137,898.48 671,137,898.48 -1,128,862,101.52 37.2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 3,481,258,520.34 元。 注 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尚未转出, 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未计入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仍处于建设初期。 注 5:盛美半导体高端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仍处于研发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