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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美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2-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盛美半

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上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规定,对盛美上海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1年8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355,753股,并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

总股本为433,557,1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79,5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33,477,54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于

2019年12月13日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

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7,551,539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8名,占公司总股本

的4.0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2月1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

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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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上海勇崆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善亦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尚融聚源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肥润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集成

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张江科

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19年

12月13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

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

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

行承担。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7,551,53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0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1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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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序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
1                                          4,615,384           1.06%      4,615,384             0
                 限公司
2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615,384           1.06%      4,615,384             0
       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
3                                          2,076,924           0.48%      2,076,924             0
               (有限合伙)
       上海勇崆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
4                                          1,769,231           0.41%      1,769,231             0
               (有限合伙)
     合肥润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                                          1,538,462           0.35%      1,538,462             0
                 合伙)
6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38,461           0.35%      1,538,461             0
       上海善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7                                          1,166,924           0.27%      1,166,924             0
                   伙)
     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8                                            230,769           0.05%         230,769            0
                 合伙)
                  合计                    17,551,539           4.05%     17,551,539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2、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
                                                           自2019年12月13日公司完成相关增
         1        首发限售股                 17,551,539
                                                           资扩股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36个月
                 合计                        17,551,539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盛美上海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盛美上海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盛美上海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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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博文                     李   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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