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82 公司简称:盛美上海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盛美上海 688082 不适用 科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证券事务代表 (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罗明珠 / 电话 021-50276506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 / 蔡伦路1690号第4幢 电子信箱 ir@acmrcsh.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9,002,339,495.52 8,175,564,025.53 1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854,446,052.52 5,524,033,261.00 5.98 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1,609,805,866.85 1,095,532,237.00 46.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39,444,219.54 236,588,451.67 85.74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406,418,615.14 257,424,223.79 57.88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90,197,442.17 -327,610,151.50 不适用 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4 4.80 增加2.8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1 0.55 8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1 0.54 87.0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4.92 17.05 减少2.13个百分点 (%)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23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 股东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或冻结的 性质 数量 限售股份数 (%) 数量 股份数量 量 ACM RESEARCH, INC. 境外 82.50 357,692,308 357,692,308 357,692,308 无 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 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其他 1.24 5,361,158 0 无 投资基金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国有 1.06 4,615,384 0 无 公司 法人 国有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0.70 3,015,384 0 无 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人 其他 0.48 2,065,238 0 无 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 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其他 0.42 1,824,091 0 无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 其他 0.41 1,781,886 0 无 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阿尔法 其他 0.38 1,640,620 0 无 优势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 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 其他 0.34 1,475,411 0 无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移 其他 0.28 1,210,795 0 无 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 7.02%的股份,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 0.70%、1.06%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