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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19-07-19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虹软科技                                       股票代码:68808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rc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22、23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联席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                        深圳市福田区
           安立路66号4号楼                 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                             北京市朝阳区
     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安立路66号4号楼

                             2019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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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发行人”、“本公司”
或“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7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发行人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
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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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
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44%,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5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日后,涨
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2、流通股数量

    上市初期,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其他原始
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公司核心员
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无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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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为38,006,20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9.36%,流通股数量较少。

    3、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I65),截止2019年7月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9.12倍。本次发行价格28.8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74.4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
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
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
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
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
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
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视觉人工智能行业技术升级迅速,产品更新换代频繁,市场对
技术与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5G网络的运用和普及,更多的视觉人
工智能技术将会被运用到各类智能终端中。公司是以研发和技术为核心驱动力
的企业,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演进路
线,并投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下一代的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可能导致公
司无法保持当前的技术领先性,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智能手机市场的需求变化较快,相关技术的迭代周期较短,迭代周期约为
1-2年。如果发行人未能及时更新升级相关技术或根据市场需求成功开发出新产
品,则发行人的可能出现技术落后、技术迭代不及时等情况,从而导致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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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的市场占有率大幅下降。

    (二)新业务开发和拓展风险

    公司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视觉人工智能的底层算法,这些底层
算法具有通用性、延展性,除了可以广泛运用于智能手机外,还可应用于智能
汽车、智能保险、智能零售、智能安防、智能家居、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目
前,公司已经开始进入智能汽车、智能零售、智能保险等领域,且签署了部分
订单或合作合约。但是,公司这些新业务的成功与否既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
场需求变动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影响,又受到公司对智能汽车等新领域的
理解、认知、推广力度及与伙伴的合作等诸多因素影响。因此,公司对新业务
开发和拓展可能不及预期。如果公司在智能汽车等新领域产品开发或市场推广
效果不佳,或者出现其他不利因素,将可能导致公司新业务开发失败,从而对
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客户采购量减少的风险

    目前,公司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行业,主要
客户包括三星、华为、小米、OPPO、维沃(vivo)、LG、索尼、传音等全球
知名手机厂商。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收入总额分别为12,630.62万元、
18,736.58万元和26,860.37万元,占比分别为48.39%、54.16%和58.64%。虽然报
告期内公司的收入持续增长,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合计也持续增长,但是,
如果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主要客户业务发展战略发生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知
的原因导致对公司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整体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外担保及诉讼风险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各种诉讼、仲裁。公司不排除在未来的
经营过程中,因公司业务、人力、投资等事项而引发诉讼、仲裁事项,从而耗
费公司的人力、物力,以及分散管理的精力。比如,2019年杭州美帮投资人嘉
兴金源和江山易辉就投资杭州美帮事宜提起诉讼和仲裁事项,耗费了公司的人
力以及分散了管理层的精力。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嘉兴金源和江山易辉
均已撤回诉讼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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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多媒体与登虹科技签署的投资协议中约定,
如果登虹科技未能在约定日期前满足特定条件,则投资者有权向上海多媒体提
出回购要求。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登虹科技的相关投资人尚未向上海多
媒体正式提出回购要求,但公司不排除上述投资者未来提出回购要求或与公司
发生争议并引起相关诉讼的可能。

    (五)短期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9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04.81万元、净利润3,042.12万元、扣
非后净利润3,001.93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27%,但是,由于2018年下半年
公司扩充了较多的研发人员,进一步积累公司视觉人工智能的底层算法,布局
智能驾驶及其他IoT智能设备行业,公司2019年1季度平均人数同比增加169人即
43.34%,公司2019年1季度的工资薪酬及奖金大幅度增长,导致净利润和扣非后
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16.32%、46.09%。根据发行人2019年截至目前的经营业
绩、在手订单和预计软件递交时间,预计2019年上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
润将呈现同比上升趋势,发行人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受2019年贸易摩擦的
不利影响较小。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人员的增加导致各项费用增加,同
时在2019年国际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国外客户受美国制约可能向发行人减少采
购、国内客户受制于贸易摩擦因素自身销量下降进而可能对发行人采购下降,
以上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短期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六)下游应用领域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行业,主要
客户包括三星、华为、小米、OPPO、维沃(vivo)、LG、索尼、传音等全球
知名手机厂商。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手机业务收入为17,410.06万元、31,414.81
万 元 和43,895.16 万元 ,占公司 主营 业务收 入比例分 别为 67.93% 、 91.27%和
96.57%,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智能手机市场。根据IDC数据统计,报告期
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为14.69亿台、14.65亿台和14.05亿台,2017年和2018
年分别较前一年下降0.27%和4.1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智能手机和摄像头的
出货量无明显线性相关关系,但如果智能手机出货量持续下滑、摄像头出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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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下降,主要智能手机业务客户发展战略发生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知的原因
导致对公司的智能手机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导致公司
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兜底承诺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如投资人要求上海多
媒体承担履行回购投资人所持有之杭州美帮股权的义务,则本人将以持有的虹
软科技股份以外的个人财产,及时、足额地通过虹润科技履行回购义务,确保
上海多媒体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如投资人要求上海多媒体承担履行
回购投资人所持有之杭州登虹股权的义务,则本人将以持有的虹软科技股份以
外的个人财产,及时、足额地通过上海多媒体履行回购义务,确保上海多媒体
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已提供了资金证明,
足以覆盖因触发回购杭州美帮及登虹科技投资人股权而所需支付的资金。

    若未来投资人提出了上述回购要求,则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需要
履行回购兜底义务。如Hui Deng(邓晖)届时因个人其他资金需求等原因,暂无足
额资金履行回购义务,则Hui Deng(邓晖)可能需要通过质押其持有的虹软科技股
份,以筹集资金履行回购义务,则可能会影响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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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19 年 7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80 号),同意虹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
月。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 公 司 A 股 股 票 科创 板 上 市 已 经 上海 证券 交 易 所 “ 自 律监 管决 定 书
[2019]148 号”批准。

       三、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

       (一)上市地点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

       上市板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四、上市时间

       上市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

       五、股票简称

       简称为“虹软科技”,扩位简称为“虹软科技”。

       六、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为 688088。

       七、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0,600 万股。公司本次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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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600 万股。公司本次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
权。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8,006,205 股。

       十、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67,993,795 股。

       十一、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跟投子公司、公司核心员工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组成。本次战略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跟投子公司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
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购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分别为 1,840,000
股;本次战略配售的公司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虹软家园 1 号科创
板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分别为 2,054,478
股。本次战略投资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合计为
5,734,478 股。

       十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
                                                                             限售期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占比        限
                                                       (股)
 1           HomeRu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118,698,800   32.97%
                                                                             36个月
 2                   HKR Global Limited               19,595,020   5.44%

 3           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              19,618,850   5.45%

 4        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5,331,250   18.15%
        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                                                     6,533,130   1.81%     12个月
                          伙)
 6             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00,450   0.47%

 7                 西藏泰亚投资有限公司                4,011,990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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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前
                                                                           限售期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占比        限
                                                     (股)
 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攀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699,550   4.08%

 9       杭州虹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56,300   2.85%

 10      杭州虹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35,420   0.59%

 11      杭州虹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65,630   1.21%

 12      杭州虹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962,950   5.27%

 13      杭州虹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57,880   1.46%

 14             Arcergate Company Limited           14,834,810   4.12%

 15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829,780   1.06%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
 16                                                  3,829,780   1.06%
                         伙)
 17      湖州星涌炫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4,890   0.53%

 18          北京朗玛永安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1,148,930   0.32%

 19    广州盛世聚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80,850   0.74%

 20    广州广祺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72,330   0.80%

 21      台州禧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89,360   0.69%

 22      广州盈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4,890   0.53%

 23       余姚市阳明智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82,980    0.11%

 24      南京蜜蜂一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65,960    0.21%

 25    嘉兴骅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97,870   0.64%
       绍兴柯桥天堂硅谷远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6                                                  1,914,890   0.53%
                         合伙)
 27     杭州合杏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1,920   0.43%

 28    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8,930   0.32%

 29      嘉兴君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344,330   2.60%

 30        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26,970   0.67%
       苏民无锡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
 31                                                  3,063,830   0.85%
                         合伙)
 32      厦门富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23,320   0.48%

 33    深圳汇智同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40,280   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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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
                                                                           限售期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占比        限
                                                     (股)
 34               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3,438,510   0.96%

 35      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480   0.56%

 36        杭州牵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4,890   0.53%

                          合计                      360,000,000 100.00%       -

       十三、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Liuhong Yang 承诺

       Hui Deng(邓晖)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特在此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二、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上市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规则》的规定,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
以累积使用)。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则
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人将根据
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非公开转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
方式进行减持。自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
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四、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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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
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五、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Liuhong Yang 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减持事
项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二、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人将根据
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非公开转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
方式进行减持。

    三、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
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
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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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HomeRun、HKR)

    “本企业作为公司的股东,现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
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二、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将
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非公开转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
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三、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
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四、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
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
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
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本企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
任。

    五、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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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三)持股 5%以上的投资人股东(华泰新产业、TND、杭州虹力)

    1、华泰新产业、TND、杭州虹力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承诺按以下原则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二、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企业同意
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
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华泰新产业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二)减持股份的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股数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
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
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
所持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上市时本企业持有发行人总股份的50%。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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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
内减持的,本企业承诺仅在发行人市值超过120亿人民币时进行减持。本企业减
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
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
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
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约束措施

    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3、TND及杭州虹力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二)减持股份的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股数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
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
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
所持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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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
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
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
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
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约束措施

    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四)其他持股 5%以下的投资人股东

    “本企业作为公司的股东,现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承诺按以下原则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二、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企业同意
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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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Xiangxin Bi、王进、徐坚、孔晓明)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Xiangxin Bi、王进、徐坚、孔晓明)作出以下承
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
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
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同时,王进、徐坚同时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
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
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
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

    (六)监事(文燕、余翼丰、范天荣)

    “本人作为公司监事,现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事项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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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
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TND 的控股股东 JIANG Nanchun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的唯一股东,未来持续
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本人持有的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的
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股数

    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及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
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
条件解除后,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
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发行
人股份数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5%。

    (2)减持股份的方式

    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
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首发上
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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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
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
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约束措施

 本 人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事 项 , 将 通 过 Top New Decelopment
Limited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
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十四、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发行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
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战略配售部分,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发行人核
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五、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六、上市保荐机构

    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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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

     十七、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
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最近一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
低于人民币 3 亿元,达到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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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
                                   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字:Arc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本次发行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471508245

    法定代表人:Hui Deng(邓晖)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2月25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8年12月17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22、23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21-52980418

    传真:021-52980248

    互联网网址:http://www.arcsoft.com.cn

    电子信箱:invest@arcsoft.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证券部

    负责人:林诚川(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021-529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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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
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生产: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产品(涉及
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物
联网(IoT)等智能设备提供一站式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行业代码为“I65”。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 HomeRun,其一致行动人为
HKR;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Hui Deng(邓晖)、Liuhong Yang 夫妇。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HomeRu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中文名称           虹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编号       2537957

董事               Hui Deng (邓晖)

授权股本           10,000股普通股

已发行股本         10,000港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45-251号守时商业大厦11楼A单元A1室
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成立日期           2017年5月23日

股东构成           HomeRun US持股100.00%

       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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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HKR Global Limited

中文名称           虹扬全球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编号       2559960

董事               Hui Deng (邓晖)

授权股本           10,000股普通股

已发行股本         10,000港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45-251号守时商业大厦11楼A单元A1室
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成立日期           2017年7月26日

股东构成           HKR US持股100.00%

       HKR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Hui Deng(邓晖)先生,美国国籍,护照号为 483******。

       Liuhong Yang 女士,美国国籍,护照号为 480******。

       本次发行前,HomeRun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2.9719%的股份。
Hui Deng(邓晖)、Liuhong Yang 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通过
HomeRun 控制发行人 32.9719%的股份,Hui Deng(邓晖)配偶 Liuhong Yang 通过

                                        23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HKR 控制发行人 5.4431%的股份,两人共同控制发行人 38.4150%的股份。此
  外,Hui Deng(邓晖)通过股权激励平台 Arcergate 间接持有发行人 0.3377%的股
  份,因此 Hui Deng(邓晖)及其配偶 Liuhong Yang 合计持有发行人 38.7527%的股
  份。

       本次发行后,HomeRun 持有公司 29.2362%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仍为 Hui Deng(邓晖)、Liuhong Yang 夫妇。Hui Deng(邓晖)通过
  HomeRun 控制发行人 29.2362%的股份,Hui Deng(邓晖)配偶 Liuhong Yang 通过
  HKR 控制发行人 4.8264%的股份,两人共同控制发行人 34.0625%的股份。此
  外,Hui Deng(邓晖)通过股权激励平台 Arcergate 间接持有发行人 0.2994%的股
  份,因此 Hui Deng(邓晖)及其配偶 Liuhong Yang 合计持有发行人 34.3619%的股
  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Hui        董事长、总经理   2018年12月17日至   参见本节之“二、控股股东、实
 1
         Deng(邓晖)    (首席执行官)    2021年12月16日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董事、高级副总   2018年12月17日至   通过持有Arcergate50.5579%的股
 2       Xiangxin Bi
                       裁兼首席运营官    2021年12月16日    权比例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通过持有杭州虹礼、杭州虹力
                       董事、高级副总   2018年12月17日至
 3          王进                                           0.0138%、55.2724%的出资比例间
                       裁兼首席技术官    2021年12月16日
                                                           接持有公司股票
                       董事、高级副总   2018年12月17日至   通过持有杭州虹仁、杭州虹力
 4          徐坚
                       裁兼首席营销官    2021年12月16日    0.8363%、24.5448%的出资比例间


                                            2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接持有公司股票
                                       2018年12月17日至
 5          李钢            董事                          无
                                        2021年12月16日
                                                          通过持有华泰新产业、华泰瑞麟
                                       2018年12月17日至
 6         孔晓明           董事                          0.0788%、0.0400%的出资比例间
                                        2021年12月16日
                                                          接持有公司股票
                                       2019年1月21日至
 7         王涌天        独立董事                         无
                                       2021年12月16日
                                       2019年1月21日至
 8          王慧         独立董事                         无
                                       2021年12月16日
                                       2019年1月21日至
 9         李青原        独立董事                         无
                                       2021年12月16日

         (二)监事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通过持有杭州虹力、杭州虹义
                                       2018年12月17日至
 1         文燕        监事会主席                         0.0046%、12.4210%的出资比例
                                        2021年12月16日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18年12月17日至   通过持有杭州虹义1.4810%的出
 2        余翼丰            监事
                                        2021年12月16日    资比例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18年12月17日至   通过持有杭州虹义0.3949%的出
 3        范天荣            监事
                                        2021年12月16日    资比例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Hui        董事长、总经理   2018年12月17日至   请参见本节之“三、董事、监
 1
        Deng(邓晖)    (首席执行官)    2021年12月16日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高级副总   2018年12月17日至   请参见本节之“三、董事、监
 2      Xiangxin Bi
                      裁兼首席运营官    2021年12月16日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高级副总   2018年12月17日至   请参见本节之“三、董事、监
 3         王进
                      裁兼首席技术官    2021年12月16日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高级副总   2018年12月17日至   请参见本节之“三、董事、监
 4         徐坚
                      裁兼首席营销官    2021年12月16日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会秘书、副   2018年12月17日至
 5        林诚川                                          无
                      总裁兼财务总监    2021年12月16日

         除上述持股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债券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售相关安排



                                           25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售相关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
 书“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十三、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中相
 关内容。

           四、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董事长、总经理(首       请参见本节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          Hui Deng(邓晖)
                                 席执行官)           人员情况”
                             董事、高级副总裁兼       请参见本节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              王进
                                 首席技术官           人员情况”
                             董事、高级副总裁兼       请参见本节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3              徐坚
                                 首席营销官           人员情况”

           (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限售相关安排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限售相关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二节 股
 票上市情况/十三、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中相关内容。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限售安排等内容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

           发行人股东包含 6 个员工持股平台,分别为杭州虹力、杭州虹礼、杭州虹
 兴、杭州虹义、杭州虹仁和 Arcergate,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虹力

           杭州虹力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的 5.2675%股份,人员构成情况如
 下:
                              认缴合伙企业出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序号         姓名                                                     岗位类别
                                  资比例                权比例
       1          文燕               0.0046%                0.0002%       行政及财务

       2          王进              55.2724%                2.9115%          研发

       3          徐坚              24.5448%                1.2929%       销售及市场

       4         祝丽蓉             14.8865%                0.7842%          研发

       5         蒿惠美              5.2917%                0.2787%       行政及财务




                                               26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缴合伙企业出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序号           姓名                                               岗位类别
                             资比例                权比例
         合计                   100.00%                5.2675%

    2、杭州虹礼

    杭州虹礼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的 2.8490%股份,人员构成情况如
下:
                         认缴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发行人
  序号           姓名                                             岗位类别
                           出资比例              股权比例
    1            王进          0.0138%                0.0004%       研发

    2           黄玉山         6.9887%                0.1915%       研发

    3           邱双忠         5.8504%                0.1197%       研发

    4           林建华         4.5832%                0.1892%       研发

    5            梅丽          4.4848%                0.1700%       研发

    6           陆艳青         4.4157%                0.1676%       研发

    7           许合欢         4.0597%                0.0838%       研发

    8            周维          4.0583%                0.1384%       研发

    9           丛士佺         3.4111%                0.0527%       研发

   10            邱翰          3.3075%                0.1377%       研发

   11           张志伟         2.8276%                0.1078%       研发

   12           林奶养         2.7497%                0.1221%       研发

   13           应海航         2.7059%                0.0838%       研发

   14           邹文财         2.2949%                0.0599%       研发

   15           董大洼         2.2949%                0.0599%       研发

   16           王晓飞         2.2949%                0.0599%       研发

   17            张龙          2.1758%                0.1078%       研发

   18           边巧玲         2.1599%                0.0599%       研发

   19            孙翔          2.0583%                0.0192%       研发

   20           黄金才         2.0583%                0.0192%       研发

   21            王磊          2.0583%                0.0192%       研发

   22            石屿          2.0583%                0.0192%       研发



                                          27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缴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发行人
  序号        姓名                                           岗位类别
                         出资比例            股权比例
   23        樊光辉         2.0027%               0.0623%      研发

   24         雷华          1.9547%               0.0958%      研发

   25        郑军华         1.9143%               0.0359%      研发

   26        刘晓华         1.9143%               0.0359%      研发

   27        甄海洋         1.7026%               0.0838%      研发

   28        王荣强         1.3393%               0.0359%      研发

   29         朱敏          1.0084%               0.0479%      研发

   30        何江蓓         0.9314%               0.0287%      研发

   31        闫占德         0.9252%               0.0120%      研发

   32        郭其江         0.8558%               0.0335%      研发

   33        李木火         0.8306%               0.0287%      研发

   34        丁俊杰         0.7657%               0.0256%      研发

   35         黄焓          0.7563%               0.0359%      研发

   36        卢鸿波         0.7563%               0.0359%      研发

   37        杨勇杰         0.7563%               0.0359%      研发

   38         李鑫          0.7170%               0.0287%      研发

   39        潘国洪         0.6551%               0.0192%      研发

   40        邹鹏程         0.5754%               0.0239%      研发

   41        邱晓杰         0.5564%               0.0120%      研发

   42        郑新武         0.4987%               0.0168%      研发

   43         陈智          0.4731%               0.0239%      研发

   44        劳国伟         0.4027%               0.0132%      研发

   45        林成春         0.1533%               0.0048%      研发

   46        陈雅莉         0.1533%               0.0048%      研发

   47        缪体毅         3.8594%               0.0359%   销售及市场

   48        路庆春         1.5438%               0.0144%      研发

   49        韦盛斌         1.5438%               0.0144%      研发

   50         苗旺          1.5438%               0.0144%      研发



                                      2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缴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发行人
  序号            姓名                                            岗位类别
                            出资比例             股权比例
           合计                100.00%                2.8490%

       3、杭州虹兴

       杭州虹兴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的 0.5932%股份,人员构成情况如
下:
                         认缴合伙企业出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序号            姓名                                               岗位类别
                             资比例                权比例
  1          祝丽蓉             0.0404%                 0.0002%       研发

  2          张凌斌             4.0371%                 0.0239%    销售及市场

  3          舒绍宇            11.4655%                 0.0680%       研发

  4          吴光明            11.3040%                 0.0671%       研发

  5          应贞妹            13.7263%                 0.0814%       研发

  6          高庆友             6.0557%                 0.0359%       研发

  7          贾俊诚             6.0557%                 0.0359%       研发

  8              鲍柯           7.5495%                 0.0448%       研发

  9          刘伟光             8.0743%                 0.0479%    行政及财务

  10             陈飞           4.8446%                 0.0287%    销售及市场

  11             吕佶           2.0186%                 0.0120%       研发

  12             刘佳           2.8260%                 0.0168%    销售及市场

  13         黄毅宁             1.2111%                 0.0072%       研发

  14             冯晖           4.0371%                 0.0239%       研发

  15         俞鹏锋             3.2297%                 0.0192%       研发

  16         朱燕芬             2.4223%                 0.0144%       研发

  17         李军辉             0.6056%                 0.0036%    行政及财务

  18             方健           0.4037%                 0.0024%    行政及财务

  19         缪体毅            10.0929%                 0.0599%    销售及市场

          合计                 100.00%                  0.5932%

       4、杭州虹义

       杭州虹义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的 1.2127%股份,人员构成情况如


                                          29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下:
                       认缴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发行人
  序号        姓名                                           岗位类别
                         出资比例            股权比例
   1         蒿惠美         0.0197%               0.0002%   行政及财务

   2          文燕         12.4210%               0.1506%   行政及财务

   3          郁理          9.0837%               0.1102%     研发

   4          孙昊          5.4305%               0.0659%     研发

   5          陈平          7.8989%               0.0958%     研发

   6          臧炅          7.8989%               0.0958%     研发

   7         童方圆         8.8863%               0.1078%     研发

   8          马蓓          1.9747%               0.0239%   行政及财务

   9          石磊          6.9115%               0.0838%     研发

   10        周栋青         0.9874%               0.0120%   行政及财务

   11         韦凯          4.0482%               0.0491%   行政及财务

   12         李黎          3.9494%               0.0479%   行政及财务

   13        李胜霞         3.8507%               0.0467%   行政及财务

   14        余翼丰         1.4810%               0.0180%   行政及财务

   15         陈威          3.4558%               0.0419%   行政及财务

   16        丁佳玲         1.5798%               0.0192%   行政及财务

   17        苗毓虹         0.9874%               0.0120%     研发

   18        徐法明         2.9621%               0.0359%     研发

   19         周锋          2.9621%               0.0359%     研发

   20        李晓路         2.1722%               0.0263%   行政及财务

   21        谢世勇         1.9747%               0.0239%   行政及财务

   22        苏凌婷         1.9747%               0.0239%   行政及财务

   23         张艺          1.9747%               0.0239%   行政及财务

   24        厉玉华         0.6912%               0.0084%   行政及财务

   25        邬静斐         0.9874%               0.0120%   行政及财务

   26        仇慧怡         0.5924%               0.0072%   行政及财务

   27         林玮          0.4937%               0.0060%   行政及财务



                                      3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缴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发行人
  序号             姓名                                            岗位类别
                              出资比例             股权比例
   28              姚庆           0.4937%               0.0060%   行政及财务

   29             徐文霞          0.4739%               0.0057%   行政及财务

   30             阙述敏          0.1975%               0.0024%   行政及财务

   31             郑铃铃          0.1975%               0.0024%   行政及财务

   32             王青青          0.3949%               0.0048%     研发

   33             范天荣          0.3949%               0.0048%   行政及财务

   34              郑叶           0.1975%               0.0024%   行政及财务

           合计                  100.00%                1.2127%

       5、杭州虹仁

       杭州虹仁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的 1.4605%股份,人员构成情况如
下:
                           认缴合伙企业出        间接持有发行人
 序号             姓名                                             岗位类别
                               资比例              股权比例
  1               徐坚           0.8363%                0.0122%   销售及市场

  2               李鹏           8.5260%                0.1245%   销售及市场

  3               陈涛           8.8539%                0.1293%   销售及市场

  4               刘杰           8.1981%                0.1197%      技术

  5               李圣           8.3620%                0.1221%      技术

  6           李兆丰             8.1981%                0.1197%      技术

  7           李延尧             8.0341%                0.1174%      技术

  8               刘楠           5.2468%                0.0766%   销售及市场

  9               林剑           5.4107%                0.0790%   销售及市场

  10          张恒源             1.6396%                0.0239%      技术

  11              蔡毅           1.6396%                0.0239%      技术

  12          孙瑜磊             1.9675%                0.0287%   销售及市场

  13          陈燕虹              4.427%                0.0647%      技术

  14          严君达             1.1477%                0.0168%      技术

  15              王明           1.2297%                0.0180%      技术



                                            31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缴合伙企业出        间接持有发行人
 序号             姓名                                                    岗位类别
                                 资比例              股权比例
  16          刘凤军               1.3445%                0.0197%           技术

  17              周维             3.4104%                0.0498%        销售及市场

  18          陈敏丽               0.9838%                0.0144%        销售及市场

  19          刘任峰               3.3612%                0.0491%        销售及市场

  20          蒋凌峰               3.3612%                0.0491%        销售及市场

  21          徐雁加               1.1477%                0.0168%        销售及市场

  22              钟霏             2.2955%                0.0335%        销售及市场

  23          王亚平               3.2792%                0.0479%        销售及市场

  24              曾山             3.2792%                0.0479%        销售及市场

  25              周叶             0.8690%                0.0127%        销售及市场

  26              邵俊             0.6558%                0.0096%        销售及市场

  27              温鹏             1.6396%                0.0239%           技术

  28          霍正宏               0.3279%                0.0048%        销售及市场

  29              江鑫             0.3279%                0.0048%        销售及市场

           合计                    100.00%                1.4605%

       6、Arcergate

       Arcergate 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的 4.1208%股份,人员构成情况如
下:
                                                      间接持有发行人
序号               姓名             出资比例                               岗位类别
                                                        股权比例
  1         Hui Deng(邓晖)             8.1939%                0.3377%     行政及财务

  2         BI, XIANGXIN              50.5579%                2.0834%     销售及市场

  3         JIN, XIAOYAN              11.3901%                0.4694%     行政及财务
         LIAO, MIN-TUN 廖銘
  4                                    7.6127%                0.3137%     销售及市场
                  墩
         LIN, CHUNG – PING
  5                                    6.1309%                0.2526%     销售及市场
                林宗平
         LIN, CHUNG – YANG
  6                                    5.8113%                0.2395%        研发
                林崇仰
         CHOU, WEI – CHUN
  7                                    3.5739%                0.1473%     销售及市场
                周韋君
  8         O Hyeong Kwon              2.2664%                0.0934%   外部咨询服务人员


                                              32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间接持有发行人
           序号              姓名              出资比例                                岗位类别
                                                                  股权比例
                   LAI, YEN – WEN 賴彥
             9                                     1.1041%               0.0455%      销售及市场
                            文
            10         Yoshikawa, Naotake          1.0460%               0.0431%           研发
                        HUANG, JEFF -
            11                                     0.9182%               0.0378%      销售及市场
                         SHENG KUO
            12           CHEN,FENG                0.4068%               0.0168%           研发
                   LEE, TING-TING 李婷
            13                                     0.3371%               0.0139%      销售及市场
                           婷
            14           TSEN, SZUYU               0.1743%               0.0072%      行政及财务

            15         Seung Taek Kwon             0.1743%               0.0072%    外部咨询服务人员

            16          LEE, SUNGHO                0.1162%               0.0048%    外部咨询服务人员
                   CHEN CHENG YANG
            17                                     0.0465%               0.0019%      销售及市场
                         陳政陽
                    CHEN, TING-CHUN
            18                                     0.0465%               0.0019%      销售及市场
                         陳亭君
                   HSIEH, YUN-YU 謝昀
            19                                     0.0465%               0.0019%      销售及市场
                           諭
            20     LU, CHIA-JEN 吕佳珍             0.0465%               0.0019%      销售及市场

                         合计                      100.00%              4.1208%

                 (二)6 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 6 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份锁定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二节 股票上
          市情况/十三、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中相关内容。

                  六、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36,000 万股,本次发行 4,600 万股 A 股,占本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1.33%,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40,6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前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选择权
                                                                                                          限售
      股东名称
                                                                                       数量               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占比
                                                                                     (股)
一、限售流通股
   HomeRun Capital
                           118,698,800      32.97%    118,698,800          29.24%      -           -
  Management Limited                                                                                     36个月
  HKR Global Limited        19,595,020        5.44%    19,595,020           4.83%      -           -


                                                      33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前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选择权
                                                                                                     限售
     股东名称
                                                                                  数量               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占比
                                                                                (股)
      TOP NEW
  DEVELOPMENT           19,618,850        5.45%    19,618,850           4.83%      -         -
      LIMITED
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
                        65,331,250    18.15%       65,331,250          16.09%      -         -
资基金(有限合伙)
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6,533,130        1.81%     6,533,130           1.61%      -         -
        合伙)
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
                         1,700,450        0.47%     1,700,450           0.42%      -         -
      有限公司
西藏泰亚投资有限公司     4,011,990        1.11%     4,011,990           0.99%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攀越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4,699,550        4.08%    14,699,550           3.62%      -         -
          伙)
杭州虹礼投资管理合伙
                        10,256,300        2.85%    10,256,300           2.53%      -         -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虹兴投资管理合伙
                         2,135,420        0.59%     2,135,420           0.53%      -         -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虹义投资管理合伙
                         4,365,630        1.21%     4,365,630           1.08%      -         -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虹力投资管理合伙
                        18,962,950        5.27%    18,962,950           4.67%      -         -
  企业(有限合伙)                                                                                  12个月
杭州虹仁投资管理合伙
                         5,257,880        1.46%     5,257,880           1.30%      -         -
  企业(有限合伙)
  Arcergate Company
                        14,834,810        4.12%    14,834,810           3.65%      -         -
       Limited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
                         3,829,780        1.06%     3,829,780           0.94%      -         -
    (有限合伙)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     3,829,780        1.06%     3,829,780           0.94%      -         -
          伙)
湖州星涌炫月投资合伙
                         1,914,890        0.53%     1,914,890           0.47%      -         -
  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朗玛永安投资管理
                         1,148,930        0.32%     1,148,930           0.28%      -         -
      股份公司
广州盛世聚福股权投资
                         2,680,850        0.74%     2,680,850           0.66%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广祺辰途创业投资
                         2,872,330        0.80%     2,872,330           0.71%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台州禧利股权投资合伙
                         2,489,360        0.69%     2,489,360           0.61%      -         -
  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盈越创业投资合伙
                         1,914,890        0.53%     1,914,890           0.47%      -         -
  企业(有限合伙)


                                                  3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前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选择权
                                                                                                         限售
      股东名称
                                                                                      数量               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占比
                                                                                    (股)
余姚市阳明智行投资中
                            382,980           0.11%         382,980         0.09%      -         -
  心(有限合伙)
南京蜜蜂一号创业投资
                            765,960           0.21%         765,960         0.19%      -         -
  中心(有限合伙)
嘉兴骅轩股权投资基金
                           2,297,870          0.64%     2,297,870           0.57%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绍兴柯桥天堂硅谷远光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914,890          0.53%     1,914,890           0.47%      -         -
      限合伙)
杭州合杏谷创业投资合
                           1,531,920          0.43%     1,531,920           0.38%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48,930          0.32%     1,148,930           0.28%      -         -
        伙)
嘉兴君帆投资管理合伙
                           9,344,330          2.60%     9,344,330           2.30%      -         -
  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
                           2,426,970          0.67%     2,426,970           0.60%      -         -
    (有限合伙)
苏民无锡智能制造产业
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       3,063,830          0.85%     3,063,830           0.75%      -         -
      限合伙)
厦门富凯创业投资合伙
                           1,723,320          0.48%     1,723,320           0.42%      -         -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汇智同鑫投资管理
                           1,340,280          0.37%     1,340,280           0.33%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3,438,510          0.96%     3,438,510           0.85%      -         -
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
                           2,022,480          0.56%     2,022,480           0.50%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牵海创业投资合伙
                           1,914,890          0.53%     1,914,890           0.47%      -         -
  企业(有限合伙)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     1,840,000           0.45%      -         -
                                                                                                        24个月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     1,840,000           0.45%      -         -
华泰虹软家园1号科创
板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                -             -     2,054,478           0.51%      -         -      12个月
      产管理计划
    网下限售股份                    -             -     2,259,317           0.56%      -         -      6个月
        小计           360,000,000       100.00%      367,993,795         90.64%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38,006,205           9.36%      -         -
                                                                                                          无
        小计                 -                -        38,006,205           9.36%      -         -
三、境外上市股份(如有)

                                                      35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前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选择权
                                                                                                      限售
股东名称
                                                                                    数量              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占比
                                                                                  (股)
   -                     -                -                -                -         -        -       -
 小计                    -                -                -                -        -         -
 合计              360,000,000      100.00%         406,000,000       100.00%        -         -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HomeRun Capital
       1     Management Limited(虹               118,698,800         29.24%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
       2                                           65,331,250         16.09%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基金(有限合伙)
             TOP NEW
             DEVELOPMENT
       3                                           19,618,850          4.83%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LIMITED(达隆发展有限
             公司)
             HKR Global Limited(虹
       4                                           19,595,020          4.83%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扬全球有限公司)
             杭州虹力投资管理合伙企
       5                                           18,962,950          4.67%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业(有限合伙)
             Arcergate Company
       6     Limited(虹宇有限公                   14,834,810          3.6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攀越投
       7                                           14,699,550          3.62%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虹礼投资管理合伙企
       8                                           10,256,300          2.53%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业(有限合伙)
             上海君桐股权投资管理有
       9     限公司-嘉兴君帆投资管                 9,344,330          2.3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资
       1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6,533,130          1.61%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伙)
                  合计                            297,874,990         73.37%             -


            八、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员工参与公司战略


                                                    36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核心人员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战略配
售,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华泰虹软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华泰虹软家园1号”)

    设立时间:2019年5月30日

    募集资金规模:5,963万元

    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的参与人均为公司的核心员工,无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配主体非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获配的股份计入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参与资管计划   认购资管计划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的比例         (万元)
    1      黄伟克       资深工程师            8.05%             480
    2       周维       资深项目经理           7.55%             450
    3       朱敏        产品总监              7.55%             450
    4      林奶养       资深工程师            6.88%             410
    5      林崇仰       市场副总裁            6.71%             400
    6      蒿继林       销售总监              5.87%             350
    7       陈涛        市场总监              5.42%             323
    8      李兆丰       技术总监              5.20%             310
    9      何江蓓      资深项目经理           5.03%             300
    10     劳国伟       系统工程师            3.35%             200
    11     丛士佺       资深工程师            2.85%             170
    12     邬静斐       人事主管              2.52%             150
    13     贾俊诚       测试经理              2.52%             150
    14     祝丽蓉       技术副总裁            2.52%             150
    15     黄玉山        架构师               2.52%             150
    16      梅丽        资深工程师            2.52%             150
    17     蒋凌峰      资深项目经理           2.18%             130
    18     张赵行       资深工程师            2.01%             120


                                      37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参与资管计划   认购资管计划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的比例         (万元)
    19     刘晓华       系统工程师            2.01%             120
    20     吴光明       工程总监              1.68%             100
    21      曾山       资深项目经理           1.68%             100
    22      林剑        市场总监              1.68%             100
    23     王亚平      资深项目经理           1.68%             100
    24     孙瑜磊      资深项目经理           1.68%             100
    25      雷华        资深工程师            1.68%             100
    26     丁俊杰       资深工程师            1.68%             100
    27     王荣强       资深工程师            1.68%             100
    28      邱翰        资深工程师            1.68%             100
    29     陆艳青       资深工程师            1.68%             100


    华泰虹软家园 1 号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054,478 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4.4663%。华泰虹软家园 1 号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通过其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
投投资有限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通过实际控制其的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价格最
终认购数量分别为 1,840,000 股,认购比例分别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4%;合
计认购数量为 3,680,000 股,合计认购比例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8%。中信建
投投资有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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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600 万股。

       二、每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为 28.88 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面值为 1 元/股。

       四、市盈率

    本次发行股票对应的市盈率为 74.4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股票对应的市净率为 5.14 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
净资产确定)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39 元/股。(根据 2018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5.62 元/股。(根据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2,848.00 万元。


                                      39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019 年 7 月 1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A1522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止,变更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406,000,000.00 元 ,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为 人 民 币
406,000,000.00 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发行费用总额                                7,392.92 万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5,300.00 万元

          律师费用                          518.58 万元

          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                864.0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87.50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222.84 万元

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25,455.08 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 25045 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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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
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7年度、
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
第ZA105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19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9]第ZA5193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阅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
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
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
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公 司合理预计 2019 年1-6月将实现营业收入 2.76-2.86亿元,同比增长约
38.69%-43.72%,毛利率同比保持稳定,预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0.9-1.0亿元,同
比增长5.88%-17.65%,预计公司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
润均不会出现同比下降的趋势。

    前述2019年1-6月业绩情况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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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已与联席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联席保荐机
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
况如下:

       开户人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9821007880148000033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8110801011401743981


    (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两家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的主
要内容无重大差异,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为例,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甲方: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联席保荐机构)                    (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
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98210078801480000330,截至2019年7月17日,专户余额为701,502,500.00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智能手机AI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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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发行费用的支付,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
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
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
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晨宁、王建、彭松林、田来可以随时
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
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
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
效力。



                                 43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
日(2022年12月31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十二份,甲、乙、丙各方各持贰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和销售价格、采购和销
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公司未召开监事会
或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45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虹软科技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科创板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
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二、保荐机构相关信息

    (一)保荐机构的基本信息

    1、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联系电话:             010-86451482
传真:                 010-65608451
保荐代表人:           王晨宁、王建
项目协办人:           罗文超
项目组其他成员:       衣禹丞、童宇航、郝智伟、刘佳奇、古典

    2、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
住所:
                       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0 层
联系电话:             021-38966517
传真:                 021-38966500
保荐代表人:           彭松林、田来
项目协办人:           刘骏
项目组其他成员:       刘岩狄、邵熠、田正之、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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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三、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王晨宁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
理,曾主持和参与京沪高铁 IPO、中国电建 IPO、中国核电 IPO、风帆股份
IPO、中国卫通 IPO、厦门雅迅 IPO、翠微股份 IPO、青岛云路 IPO、青岛威奥
IPO、兴源过滤 IPO;中国国航非公开发行、中航资本非公开发行、万通地产非
公开发行、石基信息非公开发行;兰花科创公司债、深圳机场可转债、中石油
集团可交换债、中国宝武集团可交换债、中国国航公司债、中国葛洲坝集团公
司债;*ST 济柴重大资产重组(中石油集团金融板块整体上市)、中航黑豹重大
资产重组(中航沈飞集团整体上市)、恒大集团要约收购嘉凯城、保利地产与中
航地产重组整合、航空动力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王建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
持和参与京沪高铁IPO、兴源过滤IPO、浙江长龙IPO、江山化工非公开发行、
*ST济柴重大资产重组(中石油集团金融板块整体上市)、中航黑豹重大资产重
组(沈飞集团整体上市)、北方国际重大资产重组、兴源过滤重大资产重组、初
灵信息重大资产重组、中航资本非公开发行、北方国际非公开发行、恒宝股份
非公开发行、北方国际可转债、兰花科创公司债、康得新公司债、大北农公司
债等项目。

    彭松林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监。曾主持或参与了分众传媒、鹏鼎控股、福莱特、润和软件、鸿达兴
业、长高集团等公司的IPO、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参与多家拟上市公
司改制辅导。

    田来先生,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
部执行总监。曾主持或参与了分众传媒、顺丰控股、海澜之家、江化微、传化
股份、汉缆股份、新大陆等公司的IPO、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参与多
家拟上市企业改制辅导,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47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净
资产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HomeRun及其一致行动人HKR、实际控制人、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HomeRun及其一致行动人HKR、实际控制人、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执行《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
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HomeRun及其一致行动人HKR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
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时,且在符合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本企业承诺:(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
会上对回购股份的议案投赞成票,及(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前提条件
满足时,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
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
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时,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
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届时本人如继续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本人承诺将在发行
人董事会上对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已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4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
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
整)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
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公司及本预案载明的相关主体将启动以下部分
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
(4)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5)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
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
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
第二选择:

    (i)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
要约收购义务;或

    (ii)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
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3) 第三选择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
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
条件,并且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
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4)第四选择为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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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定,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公司及有关方可以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
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
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
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
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
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

    1.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2. 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
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4、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一)启动程序

    1. 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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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
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
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
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 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
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
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
公告。

    (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
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和上年
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如适用)的合计值,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
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
司股票计划: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
实施要约收购。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有义务增持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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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
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增持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
前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2.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
购。”

    公司未来新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将受到上述稳定公司股价预
案的约束。上述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将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股份限售与减持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售与减持
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十三、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中的相关内容。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关于欺诈发行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
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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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HomeRun及其一致行动人HKR承诺

    控股股东HomeRun及其一致行动人HKR承诺如下: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
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实际控制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和Liuhong Yang承诺如下: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
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

    “一、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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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违法事实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
会、拟定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
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
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
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五、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HomeRun及其一致行动人HKR和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HomeRun及其一致行动人HKR和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一、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或通过本企业/本人支配的实体将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有关
违法事实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购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通过本企业支
配的实体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
(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企业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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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决策程序。

    三、如果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
赔偿。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本
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企业/本人自愿无
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四、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
管部门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二、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中介机构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本公司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次发行制作、
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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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
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
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
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本所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次发行制作、
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验资机构承诺

    “本所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次发行制作、
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本公司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本次发行制
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对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将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
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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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完毕: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3、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转让发行人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
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
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
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二)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
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
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
人投资者利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所作出公开承诺的内
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签署承诺函履行了相应的
决策程序,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要求,相关承诺主体提出的违反承诺时可采取的约束措
施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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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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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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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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