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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8-15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02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7,685,034.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7,694.34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
     是否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是。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180 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虹软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00,000 股,每股面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28.88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328,4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3,929,165.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254,550,834.47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22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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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智能手机 AI 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                    33,706.65      虹软科技
   2       IoT 领域 AI 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38,457.15      虹软科技
   3       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2,048.88      虹软科技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940.60      虹软科技
                       合计                                       113,153.28         —

       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的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
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超过
项目资金的需要,则公司将会将超募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上。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因市场竞争或公司
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导致部分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可使用自有资
金或者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57,685,034.00 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7,685,034.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额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智能手机 AI 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             33,706.65                      2,486.30
  2       IoT 领域 AI 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38,457.15                      1,580.28
  3       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2,048.88                       357.51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940.60                      1,344.42
                         合计                             113,153.28                      5,768.5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出具了《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9]第 ZA15309 号)。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支付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3,929,165.53 元,其中承销保
荐费用人民币 53,000,000.00 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0,929,165.53 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虹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309 号),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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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4,117,694.34
元。本次需用 4,117,694.34 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单位                            类别        支付金额           说明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                  75.66   自筹资金支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及验资费用        140.00    自筹资金支付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费用                39.00   自筹资金支付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发行手续费用          105.23    自筹资金支付
北京荣大商务上海分公司、上海凌强商务服务有
                                             其他费用                51.88   自筹资金支付
限公司
                  合计                                —            411.77        —

       五、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7,685,034.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7,694.34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7,685,034.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7,694.34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
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 2019 年 7 月
26 日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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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证,并出具了《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
报字[2019]第 ZA15309 号),经鉴证,会计师认为:《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止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7,685,034.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7,694.34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7,685,034.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7,694.34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
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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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虹软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2、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
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虹软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309 号);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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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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