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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8-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虹软科技拟使用最
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80 号)文件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8,4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254,550,834.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19]第 ZA15224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
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
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
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序                                产品    投资金额                    预期年收
       受托方         产品名称                             期限                      收益类型
号                                类型    (万元)                      益率

     中信银行     共赢利率结构             52,000.00   3 个月     约 3.90%       保本浮动收益
                                 结构性
1    杭州平海     人民币结构性              1,800.00   1 个月     约 3.35%       保本浮动收益
                                 存款
     支行         存款产品                  1,000.00   1 个月     约 3.35%       保本浮动收益
                                 保证收
                  财富班车       益理财     2,600.00   60 天      约 3.35%       保本固定收益
     上海浦东                    产品
2    发展银行
                                            2,600.00   90 天      约 3.85%       保本固定收益
     静安支行     公司新客固定   结构性
                                           20,000.00   180 天     约 3.85%       保本固定收益
                  持有期         存款
                                           20,000.00   360 天     约 3.80%       保本固定收益
     合计         -                       100,000.00   -          -              -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履行的程序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
     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虹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虹软科技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