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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7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
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
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时,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 慧                     王涌天                李青原




                                                        2019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