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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5-2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19 年 7 月 22 日,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虹软科技的联
  席保荐机构,对虹软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华泰联合证券对虹软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虹软科技签署相关协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议,就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义务进行了明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19年度虹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3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
                                                  2019年度虹软科技或相关当事人不
         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
 4                                                存在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
                                                  项。
         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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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虹软科技的业务
5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经营情况,对虹软科技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软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虹软科技依照相关规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                                             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虹软科技的内控制度的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8                                             虹软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公司的规范运行。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促虹软科技严格执行信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其他相关文件。
     述或重大遗漏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虹软科技的信息披露文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19年度,虹软科技及其控股股东
11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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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19年度,虹软科技及控股股东、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2019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虹软
13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   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所报告的情况。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
      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
      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19年度,虹软科技未发生相关情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况。
      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
      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2019年度,虹软科技不存在需要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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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
      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
      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
      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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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计算机视觉行业技术升级迅速,产品更新换代频繁,市场对技术
与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 5G 网络的加速普及,更多的计算机视觉技
术将会被运用到各类智能终端。公司是以研发和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企业,如果
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演进路线,并投入充足的
研发力量布局下一代的计算机视觉技术研发,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保持当前的技术
领先性,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智能手机市场的需求变化较快,相关技术的迭代周期较短,迭代周期约为 1-
2 年。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更新升级相关技术或根据市场需求成功开发出新产品,
则公司可能出现技术落后、技术迭代不及时等情况,从而导致市场占有率大幅下
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来参与者不断增多,导致行业竞争加剧。
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互联网巨头都相继成立了人工智能实验室,众多创新企
业也凭借其在特定细分领域的优势参与各垂直应用领域的竞争。若公司不能持续
有效地制定并实施业务发展规划,保持技术和产品的领先性,则将受到行业内其
他竞争者的挑战,从而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的毛利率下滑和市场占有率下降
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

    2、经营风险

    (1)新业务开发和拓展风险

    公司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计算机视觉的底层算法,这些底层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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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通用性、延展性,除了可以广泛运用于智能手机外,还可应用于智能驾驶、
智能保险、智能零售、智能安防、智能家居、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目前,公司
已经开始进入智能驾驶、智能零售、智能保险等领域,签署了部分订单或合作合
约,且智能驾驶业务较上年同期实现了比较好的增长。但是,公司这些新业务的
成功与否既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动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影响,又
受到公司对智能汽车等新领域的理解、认知、推广力度及与伙伴的合作等诸多因
素影响。因此,公司对新业务开发和拓展可能不及预期。如果公司在智能驾驶等
新领域产品开发或市场推广效果不佳,或者出现其他不利因素,将可能导致公司
新业务开发失败,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主要客户采购量减少的风险

    2019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总额为 35,957.38 万元,占比为 63.70%。虽然
公司的收入持续增长,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合计也持续增长,但是,如果智能
手机出货量下滑、主要客户业务发展战略发生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
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短期业绩波动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人员的增加导致各项费用增加,同时在
国际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国外客户受美国制约可能向公司减少采购、国内外客户
受制于贸易摩擦或其他因素自身销量下降进而可能对公司采购下降,以上因素可
能会对公司的短期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3、行业风险

    目前,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视觉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行业,主要客户
包括三星、华为、小米、OPPO、vivo 等全球知名手机厂商。报告期内,公司智
能手机业务收入为 54,332.26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96.25%,公司下
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智能手机市场。根据 IDC 数据统计,2019 年度,全球智能手
机整体出货量约为 13.71 亿台,同比下滑约 2.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智能手机
和摄像头的出货量虽无明显线性相关关系,但如果智能手机出货量持续下滑、摄
像头出货量出现下降,主要智能手机业务客户发展战略发生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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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的原因导致对公司的智能手机计算机视觉解决方案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宏观环境风险

    在全球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之下,尤其是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影响,消费者对智能手机的消费意愿可能会在一定时
期内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换机周期相应拉长,造成整机需求下滑;此外,全球
智能手机市场产业链特别是海外市场亦因新冠疫情受到一定冲击。如公司主要智
能手机业务客户因智能手机终端需求下滑,或因调整自身市场计划导致智能手机
出货量下滑、延迟推出新机型而向公司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5、其他重大风险

    (1)诉讼风险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各种诉讼、仲裁。公司不排除在经营过程
中,因公司业务、人力、投资等事项而引发诉讼、仲裁事项,从而耗费公司的人
力、物力,以及分散管理的精力。

    (2)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及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额较大,对公司经营管理、研发管理、市场开拓、
财务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等各方面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未来市场发生不可
预料的不利变化或管理疏漏等原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及完全达产
造成不利影响,将导致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建
成后,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研发投入,年新增折旧摊销等费用金额
较大。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
募投项目折旧摊销等费用支出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3)母子公司多层架构的风险

    公司下设多家境内外子公司,层级较多,并且存在通过境外子公司控股境内
子公司的架构情况,公司面临各国法律及税收的监管要求。如果未来境外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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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及税收的监管要求发生不利变化,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管理层缺少相应的管理经验和能力,将增加公司管理协调的难度,带来经营管理
 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境外子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对于
 现金分红、资金结转等事项进行严格监管,可能对公司下级子公司的经营利润逐
 级分配至母公司构成一定障碍,可能造成母公司没有足额资金进行现金分红的风
 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18年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                                                       同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
营业收入             564,477,015.80         458,071,270.47          458,071,270.47           2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0,366,613.34         157,551,810.41          175,316,980.38           33.5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66,247,423.02         203,044,289.45          203,044,289.45         -18.1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08,944,320.64         248,167,991.79          248,167,991.79         -15.81
金流量净额
                                                       2018年末                      本期末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末                                                       年同期末增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99,261,460.32    1,028,301,998.84       1,046,067,168.81            143.05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2,748,582,105.32    1,217,849,809.31       1,217,849,809.31            125.69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8年               本期比上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年同期增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            0.44              0.49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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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本期比上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年同期增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5            0.44             0.49       2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44            0.56             0.56      -21.43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10.18
                                12.67          22.85             25.10
   (%)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减少19.44
                                10.01          29.45             29.07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增加2.33
                                34.75          32.42             32.42
   例(%)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上述追溯调整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致,经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故 2017 年基本每股收
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不适用。

    3、(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3.23%,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33.52%,主要原因为:

    ①公司在单一智能手机客户的产品渗透率稳步提升,智能手机视觉解决方案
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智能驾驶业务也较上年同期实现了比较好的增长。

    ②公司于本期冲回上年同期就登虹科技的股权回购义务计提的预计负债
1,776.52 万元。

    ③上年同期确认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2,948.39 万元,而本期无股份
支付费用。

    (2)由于公司于报告期内加大了研发投入至 19,615.57 万元,研发费用较上
年同期增长 32.07%,并且公司于报告期内按照权益法确认对登虹科技的投资收益
-2,514.31 万元,而上年同期按照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 1,160.99 万元,导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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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15.81%,主要
系公司增加研发人员、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末增长 143.05%、
总资产较上年同期末增长 125.6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600
万股收到募集资金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计算机视觉领域,为行业提供算法授权及系统解决方案,是全球
领先的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企业。公司始终致力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在全球范围内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物联网(IoT)
等智能设备提供一站式计算机视觉技术解决方案。

    2019 年度,公司在人才、技术积累、产业链深度合作、客户及品牌方面具有
竞争优势,构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19 年度,公司在充分发挥自己在智能手
机视觉算法产品线比较丰富和领先的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智能深度摄像解决方
案(TOF 3D)、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等手机业务和车载视觉产品市场。此外,
公司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资本实力
及融资渠道方面的优势。

    综上,2019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1.96 亿元,同比增长 32.07%;研发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达到 34.75%,较 2018 年度研发费用率增加 2.33 个百分点。

    2、研发进展

    公司不断探索视觉领域的前沿技术,新申请发明专利 38 项。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拥有计算机视觉领域相关的专利 14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44 项)、软件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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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100 项。相较于 2018 年末,净增专利 2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8 项)、软件著
作权 27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虹软科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                                                           1,328,480,000.00
     减:保荐承销费                                                        53,000,000.00
 募集资金初始金额                                                       1,275,480,000.00
     减:其他发行费用                                                      20,620,760.1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254,859,239.89
     减:募投项目支出(注 1)                                              71,521,916.85
     减:手续费                                                                 1,915.77
     加:现金管理收益                                                       5,726,302.52
     加:利息收入                                                           2,040,584.64
     加:发行费用(以自筹资金支付)(注 2)                                 4,117,694.34
     加:印花税(以自筹资金支付)(注 3)                                     318,870.00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650,000.00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注 4)                                               1,198,188,858.77
注 1:募投项目本期支出 71,521,916.85 元,不包含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7,685,034.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尚未转
出。
注 2:根据公司 2019 年 8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7,685,034.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7,694.34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将上述资金共计 61,802,728.34 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一般户。
注 3: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印花税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一般
户。
注 4: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1,198,188,858.77 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余额为 982,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216,188,858.7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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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虹软科技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 HomeRu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持有公司 118,698,800
股股份,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通过 HomeRu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控制公司 29.2362%的股份,Hui Deng(邓晖)配偶 Liuhong Yang 通过 HKR Global
Limited 控制公司 4.8264%的股份,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公
司 34.0625%的股份,Hui Deng(邓晖)通过 Arcergate Company Limited 间接持有公
司 0.2994%的股份,因此 Hui Deng(邓晖)及其配偶 Liuhong Yang 合计持有发行人
34.3619%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年度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 司 董 事 、 高级 副 总 裁 兼首 席 运 营 官 Xiangxin Bi 先 生 通 过 Arcergate
Company Limited 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750.02 万股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
首席技术官王进先生通过杭州虹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虹力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虹力)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1,048.30
万股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营销官徐坚先生通过杭州虹仁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虹力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469.84 万股股份;公司董事
孔晓明先生通过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华泰瑞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5.41 万股股份;公司监事会
主席文燕女士通过杭州虹力和杭州虹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54.31 万股股份;公司监事余翼丰女士通过杭州
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6.47 万股股份;公司监事范天荣先生通过杭州虹义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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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虹软科技 1.72 万股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蒿惠美女士通过杭州虹力和杭州
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100.43 万股股份。报告期内,前述持股数均未发生增减
变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
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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