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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6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作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的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项目组成员在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立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
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
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
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的制度均得到有效的执行。我们
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根据公司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
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发
放情况进行确认,并制定了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
于强化公司管理层责任,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
告期的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以前年度发生并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如下:
    2015 年,杭州登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虹科技)以增资的方式引入外部投
资人,虹软(上海)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媒体)作为当时登虹科技
控股股东,与两家外部投资人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就特定条件下由上海多媒体回购
外部投资人所持登虹科技股权进行了约定。登虹科技目前系本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
董事长 Hui Deng(邓晖)同时担任登虹科技董事长。截至 2020 年 3 月,两家外部投
资人已分别将其持有登虹科技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上海多媒体就上述对登虹科
技的股权回购义务解除。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
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
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 慧                       王涌天              李青原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