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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5-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19 年 7 月 22 日,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虹软科技的联席保荐机
构,对虹软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虹软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1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虹软科技签署相关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协议,就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2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并报上海证
          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0 年度虹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3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
                                                       2020 年度虹软科技及相关当事人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4                                                    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
          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虹软科技经
  5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营情况,对虹软科技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软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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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虹软科技依照相关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虹软科技的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查,虹软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虹软科技严格执行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保荐机构对虹软科技的信息披露
10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2020 年度,虹软科技及其控股股
 11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0 年度,虹软科技及其控股股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12                                                  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
       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虹软
13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2020 年度,虹软科技未发生相关情
14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况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
       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
       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2020 年度,虹软科技不存在需要专
15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
       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
       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
       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工作函》,
                                                    就上市公司子公司延长承诺履行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期限事项提出监管要求,保荐代表
                                                    人已督促公司合理构架公司业务,
                                                    尽快完成转让上海多媒体股权的
                                                    承诺,保障中小股东的分红权益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计算机视觉行业技术升级迅速,产品更新换代频繁,市场对技术
与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 5G 网络的加速普及,更多的计算机视觉技
术将会被运用到各类智能终端。公司是以研发和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企业,如果
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演进路线,并投入充足的
研发力量布局下一代的计算机视觉技术研发,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保持当前的技术
领先性,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智能手机市场的需求变化较快,相关技术的迭代周期较短,迭代周期约为 1-
2 年。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更新升级相关技术或根据市场需求成功开发出新产品,
则公司可能出现技术落后、技术迭代不及时等情况,从而导致市场占有率大幅下
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来参与者不断增多,导致行业竞争加剧。
凭借其在特定细分领域的优势参与各垂直应用领域的竞争。若公司不能持续有效
地制定并实施业务发展规划,保持技术和产品的领先性,则将受到行业内其他竞
争者的挑战,从而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的毛利率下滑和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
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

       3、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销售的各类产品均基于公司独立研发积累的大量计算机视觉核心技术。
为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体系,但上述措施仍无法完全避
免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未来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
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将
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风险。


       (二)经营风险


       1、新业务开发和拓展风险

    公司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计算机视觉底层算法,这些底层算法具
有通用性、延展性,除了可以广泛运用于智能手机外,还可应用于智能驾驶、智
能保险、智能零售、智能家居、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目前,公司已经开始进入
智能驾驶、智能零售等领域,签署了部分订单或合作合约,其中智能驾驶业务于
2020 年度实现收入 6,592.99 万元,同比增长 310.61%。但是,公司这些新业务的
成功与否既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动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影响,又
受到公司对智能汽车等新领域的理解、认知、推广力度及与伙伴的合作等诸多因
素影响。此外,由于疫情及国际贸易各方面的不确定性,芯片短缺的问题在未来
一段时期内都会严重影响手机产业和汽车产业的发展。因此,公司对新业务开发
和拓展可能不及预期。如果公司在新领域产品开发或市场推广效果不佳,或者出
现其他不利因素,将可能导致公司新业务开发失败,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2、主要客户采购量减少的风险

    2020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 38,355.01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56.14%。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持续增长,但是,如果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主要客户
业务发展战略发生调整、主要客户因供应链短缺等原因延迟推出新机型或者其他
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3、短期业绩波动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人员的增加导致各项费用增加,同时在
国际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国外客户受美国制约可能向公司减少采购、国内外客户
受制于贸易摩擦或其他因素导致的自身销量下降进而可能对公司采购下降,以上
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短期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4、核心人才流失、未能招募足额的优秀人才及人力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所处的计算机视觉行业近年来发展蓬勃,对人才的需求量较大。公司的
业务发展,需要一批稳定的研发技术人员、产品化人才及管理人才,这些核心人
才对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司的成功取决于不断吸收和留住高水平的研发、产品、销售和管理人才。
尽管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及外部引进逐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核心人才团队,并通过
树立企业文化、优化薪酬体系、改善工作环境、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完善了
人才培养体系,但是,仍然可能出现核心人才流失的情况,从而给公司业务带来
不利影响。

    计算机视觉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行业内企业对于优秀人才的竞争越来越激
烈。如果公司未能招募到足额的优秀人才,则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公司的人力成本的投入增长速度高于收入的增长速度,则会对公司的短期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管理能力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风险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规模不断壮大,经营业绩快速提升。经过多年的发展,公
司已积累了适应业务快速发展的经营管理经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逐步
实现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后,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张,在研究开发、市场开拓、资本运作、内部控制、
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公司不断
进入新的行业应用场景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
张。若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能适应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将
给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若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快速适应不断扩大的经营规
模,解决上市公司经营管理面临的新课题,也将对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视觉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驾驶行业,主要
客户包括三星、华为、小米、OPPO、vivo 等全球知名手机厂商以及部分国内自
主品牌汽车主机厂商。2020 年,公司智能手机业务收入为 59,901.83 万元,占公
司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87.68%,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智能手机市场。全球芯
片供需“失衡”导致的芯片短缺等问题正从汽车产业蔓延至智能手机产业。根据
IDC 数据统计,2020 年度,全球智能手机整体出货量约为 12.92 亿台,同比下滑
约 5.9%。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智能手机和摄像头的出货量虽无明显线性相关关
系,但如果智能手机出货量持续下滑、摄像头出货量出现下降,主要智能手机业
务客户发展战略发生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对公司的智能手机计算
机视觉解决方案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全球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叠加新冠疫情影响,消费者对智能手机的消费意愿
会在一定时期内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换机周期相应拉长,造成终端需求下滑。
如公司主要智能手机业务客户因智能手机终端需求下滑、调整自身市场计划,或
因供应链短缺等原因延迟推出新机型而对公司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的不确定性风险

    2020 年,公司及子公司享受了一系列增值税税收优惠、所得税税收优惠,尽
管税收减免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限,但如果未来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
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或者在税收减免期内公司不完全符合税收减免申报的条件,
则公司将在相应年度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或存在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减少的可能性。
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可能的变化会使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现金流水平受到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风险

    虹软科技是一家全球化公司,在海外多地拥有经营主体,且客户分布韩国、
日本、台湾地区、美国及欧洲等各地,2020 年度公司来源于海外的收入占比为
47.79%,上述海外业务使用外币进行结算,受到人民币汇率水平变化的影响。随
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外汇结算量将进一步增加,同时人民币汇率可能受
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波动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风险


    1、诉讼风险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各种诉讼、仲裁。公司不排除在经营过程
中,因公司业务、人力、投资等事项而引发诉讼、仲裁事项,从而耗费公司的人
力、物力,以及分散管理的精力。

    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于 2019 年 9 月出具承诺,针对“Marc
Chan、Lei Li 及其家庭基金诉讼事宜”,如发生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仲裁、索赔等)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赔偿款、律师费、
诉讼费等)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独立承担。截至 2020 年末,
本案处于审前动议阶段,实体上庭审程序尚未开始,诉讼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及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额较大,对公司经营管理、研发管理、市场开拓、
财务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等各方面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未来市场发生不可
预料的不利变化或管理疏漏等原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及完全达产
造成不利影响,将导致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建
成后,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研发投入,年新增折旧摊销等费用金额
较大。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
募投项目折旧摊销等费用支出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3、母子公司多层架构的风险

    公司下设多家境内外子公司,层级较多,并且存在通过境外子公司控股境内
子公司的架构情况,公司面临各国法律及税收的监管要求。如果未来境外子公司
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及税收的监管要求发生不利变化,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管
理层缺少相应的管理经验和能力,将增加公司管理协调的难度,带来经营管理风
险,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境外子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对于现
金分红、资金结转等事项进行严格监管,可能对公司下级子公司的经营利润逐级
分配至母公司构成一定障碍,可能造成母公司没有足额资金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4、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路线,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业务积累,掌握了多
项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 164 项、软件著作权 112 项、PCT 国际专利 11 项。
公司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对于公司的业务经营至关重要,公司
 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维护机制以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免受侵犯。但是,考虑到
 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第三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仍然有可能发生,从而导致
 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产生额外费用,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虽然公司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战略,以开发自有、底层技术为主
 要研发路线,以避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但仍不排除少数竞争对手采取恶意诉
 讼的市场策略,利用知识产权相关诉讼等拖延公司市场拓展,以及公司员工对于
 知识产权的理解出现偏差等因素出现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683,186,583.37         564,477,015.80            2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
                          251,459,074.40         210,366,613.34            19.53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96,421,908.89         166,247,423.02            18.15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27,865,818.35         208,944,320.64            -38.80
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
                        2,694,956,073.63       2,499,261,460.32             7.83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3,007,394,121.07       2,748,582,105.32             9.42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
                                 0.62                    0.55              12.73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62                    0.55              12.73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                   0.48                    0.44               9.09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减少 2.97 个百
                                 9.70                   12.67
收益率(%)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加权平均                                                  减少 2.43 个百
                                 7.58                   10.01
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                                                  增加 3.23 个百
                                37.98                   34.75
收入的比例(%)                                                 分点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1.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9.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8.15%,主要原因为:(1)公司在智能手机客户的产品渗
透率稳步提升,智能手机视觉解决方案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59,901.8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25%;(2)智能驾驶业务本期发展较快,实
现营业收入 6,592.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987.33 万元,增长 310.61%;(3)
公司本期对联营企业登虹科技确认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141.84
万元,而上年同期为-2,514.31 万元,投资损失大幅减少;(4)公司利用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银行理财收益 4,725.84 万元,上年同期为 1,106.33 万元,
银行理财收益大幅增加。

    2、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38.80%,主要系
公司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及材料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3、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2.97 个百分点、2.43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 2019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600 万股收到募集资金导致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所
致。
    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 3.23 个百分点,主要系:(1)
公司持续强化研发实力,在巩固智能手机视觉人工智能算法领导地位的同时,特
别加大了对智能驾驶以及智能手机屏下相关技术的研发资源投入;(2)为建立、
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在原有基本薪酬制度基础上,完善了中长期薪酬考
核体系,在 2020 年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相应优化了公司业绩考核及奖
金计提机制。因此,公司于 2020 年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和考核奖金费用,增加
期间费用 3,409.06 万元,其中研发费用增加 2,534.85 万元。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计算机视觉领域,为行业提供算法授权及系统解决方案,是全球
领先的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企业。公司始终致力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在全球范围内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AIoT 等
智能设备提供一站式计算机视觉技术解决方案。

    2020 年度,公司在人才、技术积累、产业链深度合作、客户及品牌方面具有
竞争优势,构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0 年度,公司在充分发挥自己在智能手
机视觉算法产品线比较丰富和领先的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智能深度摄像解决方
案(TOF 3D)、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等手机业务和车载视觉产品市场。此外,
公司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资本实力
及融资渠道方面的优势。

    综上,2020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2.59 亿元,同比增长 32.28%;研发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达到 37.98%,较 2019 年度研发费用率增加 3.23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公司不断探索视觉领域的前沿技术,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164
项、软件著作权 112 项、PCT 国际专利 11 项。相较于 2019 年末,净增发明专利
20 项、软件著作权 12 项、PCT 国际专利 11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虹软科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 2020 年 1 月 1 日)                           1,198,188,858.77
     减:发行费用(以自筹资金支付)(注 1)                               4,117,694.34
     减:印花税(以自筹资金支付)(注 1)                                  318,870.00
     减: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65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截至 2020 年 1 月 1 日)                               1,191,102,294.43
     减:募投项目支出(注 2)                                           303,223,289.61
     减:手续费                                                               2,655.13
     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910,000,000.00
     加:现金管理收益                                                    31,900,892.22
     加:利息收入                                                         1,642,735.48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50,000.00
 募资专户结余金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3,269,977.39
     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910,000,000.00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 3)                   923,269,977.39

    注 1: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4,117,694.34 元、印花税

318,870.00 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 2:本年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包含本年实际投入金额 24,553.83 万元及已置换先期投入

金额 5,768.50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金额 5,768.50 万

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 3: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923,269,977.39 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余额为 91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13,269,977.39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虹软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 HomeRu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持有公司 118,698,800
股股份,2020 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通过 HomeRu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控制公司 29.2362%的股份,Hui Deng(邓晖)配偶 Liuhong Yang 通过 HKR Global
Limited 控制公司 4.8264%的股份,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公
司 34.0625%的股份,Hui Deng(邓晖)通过 Arcergate Company Limited 间接持
有公司 0.2994%的股份,因此 Hui Deng(邓晖)及其配偶 Liuhong Yang 合计持
有发行人 34.3619%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0 年度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 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 首席运营官 Xiangxin Bi 先生通过 Arcergate
Company Limited 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750.02 万股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
首席技术官王进先生通过杭州虹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虹力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虹力)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1,048.30
万股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营销官徐坚先生通过杭州虹仁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虹力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469.84 万股股份;公司董事
孔晓明先生通过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新产
业)和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瑞麟)
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22.42 万股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文燕女士通过杭州虹力和杭
州虹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54.31 万股股份;公司监事余翼丰女士通过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6.47 万股
股份;公司监事范天荣先生通过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1.72 万股股份;公
司董事会秘书蒿惠美女士通过杭州虹力和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100.43 万
股股份。

    公司董事孔晓明先生间接持有虹软科技的股份增加 17.01 万股,增加原因系
2020 年华泰新产业及华泰瑞麟上层股东股权结构调整、华泰新产业及华泰瑞麟
减持虹软科技股份共同所致。除董事孔晓明先生间接持股数发生变化外,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数均未发生增减变动。

    除上述情形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
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