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5-13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同投资成都视海芯图微电子有限公司是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考虑,有利
于公司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公司本次投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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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慧 李青原 王 展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