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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6-29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  杭州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终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

议案的议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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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A 幢 5
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Hui Deng(邓晖)先生
   四、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
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四)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
案》。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
同负责计票、监票
   (六)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股东及代理人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现场会议休会,网络投票结束后继续开会
   (十一)宣布本次会议表决结果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会议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董事、监事、董
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四)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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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
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4、其他人员。
    (三)本次会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
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表决相关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持有表决权数量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本次会议共审议 2 项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即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2 对中小投
资者进行单独计票。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若在股权登记日为公司股
东,则需对议案 2 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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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错、未署名、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表决权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如需要回避相关表决事项,请在该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空白处填写“回
避”字样。
    (五)在主持人宣布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
现场投票表决。
    三、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律师、
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议案表决
结果当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
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统计。
    (二)会议主持人根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定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
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
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为维护会场秩序,全体参会人员不应随意走动,手机应调整为静音状
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
开会场。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
进入会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准备在股东大会发言/提问的,应当事先在签到处登记,
发言/提问前应当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提问;股东
临时要求发言/提问的,需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
发言/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提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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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在本次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提问。
    (五)公司聘请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
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
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
个人防护。参会当日,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要求参会者出示健康码、核
酸检测报告,进行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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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建的视觉产业化大楼计划于
2022 年 7 月投入使用,现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住所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A 幢 22、23 楼”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
街道滨兴路 392 号(虹软大厦)19 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因上述住所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
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A 幢 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 392 号(虹软大
22、23 楼。                        厦)19 楼。
    邮政编码:310012                      邮政编码:310052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住所变更及章程修订备案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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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终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目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相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推出《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时发生
较大变化,新冠疫情影响持续、芯片短缺以及供应链供给不足等多种因素交织影
响,对公司业务所涉及的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产生较大冲击。(1)近两年,
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萎缩,未恢复至疫情前的水平。公司所提供的软件算法产品
主要应用于安卓智能手机,该业务收入增长受到影响。(2)在汽车产业,疫情所
带来的供应链短缺等问题于 2020 年底开始显现,对公司智能驾驶后装业务造成
较大影响,也导致公司该业务收入下滑;前装业务从完成定点测试到规模量产、
完成终端销售需要较长周期,确认收入时间拉长。
    受前述因素影响,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成激励计划设定的第
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在此情况之下,公司达成激励计划设定的
剩余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可能性极小,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
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
施本次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等
方式来充分调动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取消股份支付计划时,应立即确
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激励费用金额。因此,公司将在取消日估计未来
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激励费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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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当年一次性确认相关激励费用。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公司在目前估
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第二、三、四、五期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相应累计
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为零,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将导致冲回以前年度累计确认
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
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此外,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详细内容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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