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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12-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虹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研
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0 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 28.8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28,480,000.00 元,由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
承销费人民币 53,000,000.00 元后,将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 1,275,480,000.00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 1,275,480,000.00 元扣除其
他发行费用 20,929,165.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54,550,834.47 元,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A15224 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 308,405.42 元,
故 实 际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较 之 前 减 少 308,405.4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254,859,239.89 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智能手机 AI 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IoT 领
域 AI 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达到预定可
 序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
 号                                    资额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期(注)
         智能手机 AI 视觉解决
 1                                    33,706.65     33,706.65      27,625.28   2022 年 12 月
           方案能力提升项目
          IoT 领域 AI 视觉解决
 2                                    38,457.15     38,457.15      27,505.12   2022 年 12 月
            方案产业化项目
          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
 3                                    22,048.88     22,048.88       7,647.89   2023 年 6 月
          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940.60     18,940.60      16,695.66   2022 年 12 月
               合计                  113,153.28    113,153.28      79,473.95   —
    注: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对各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详见《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三、本次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                 延期后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6 月

         (二)该项目历史调整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该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12 月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内部投资结构调
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投入募    调整后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名称                                      增减情况
 号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软硬件购置          5,205.60          3,005.60    -2,200.00
       研发中心
 1                技术开发费         13,735.00         15,935.00     2,200.00
       建设项目
                       合计          18,940.60         18,940.60         0.00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三)本次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2022 年上半年,国内新冠疫情多点爆发,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受到一定程度
的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推进过程中设备引进、交付、安装调试等系列工作进度不
及预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当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未来募集资金投入规划,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四、本次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目的以
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未来资金投入规划,经审慎论证作出的,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相关调整有助于确保募投项目的实用性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
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
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长远发展规
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该
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
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晨宁                   王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