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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4-26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虹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
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0 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 28.8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28,480,000.00 元,由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
承销费人民币 53,000,000.00 元后,将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 1,275,480,000.00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 1,275,480,000.00 元扣除其
他发行费用 20,929,165.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54,550,834.47 元,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A15224 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 308,405.42 元,
故 实 际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较 之 前 减 少 308,405.4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254,859,239.89 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智能手机 AI 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I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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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域 AI 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投资总额          承诺投入金额   金累计投入金额
1    智能手机 AI 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          33,706.65            33,706.65              27,644.09
2    IoT 领域 AI 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38,457.15            55,044.59              28,304.24
     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
3                                                  22,048.88             7,672.35               7,672.35
     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940.60            18,940.60              16,726.05
                  合计                            113,153.28          115,364.19               80,346.73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对各募投项目进行
      延期。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手机
      AI 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
      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IoT 领域 AI 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智能汽车领域),
      追加投资后的 IoT 领域 AI 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长至 2023 年 12 月。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的议案》。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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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2,332.64 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 3,600.00 万元的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19%。公司最近 12 个月
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
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3,6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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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保
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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