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未来
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
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的制度均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
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发
放情况进行确认,并制定了 2023 年度薪酬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有利于强化公司管理层责任,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
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具备投资者保
护能力;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在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
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过程中,立信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
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出具的各
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聘任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
告期的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
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
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慧                   李青原                  王 展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