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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必优: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6-12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6 月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23

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

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1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37

议案 7: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9

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

议案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2

议案 10: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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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必优生
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嘉必优生物技术(武
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
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
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
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发言登记处设于
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
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
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
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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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
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
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
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
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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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6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 3 号嘉必优葛店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易德伟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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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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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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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 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2019 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
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度董事
会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
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一: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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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根据股东大会的要求,开展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融资等各项活动,2019 年 12 月
19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338]号文),公司股票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报告期内,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
事勤勉尽责,带领管理团队规范运行,超预期完成了全年经营目标。现将公司董事
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一)     主要业务回顾
    2019 年公司经营面临复杂的经营环境,一是保健品市场受权健事件影响出现大
幅调整;二是国内婴幼儿配方奶粉品牌集中度越来越高,部分中小企业开工率严重
不足;三是国际贸易摩擦不断,海外市场不确定性增加,同时部分原辅料进口受到
影响。在 IPO 的关键时期,公司保持战略定力,着力战略落地,积极调整市场策
略,一方面公司资源向大客户倾斜,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加大应用技术
研究投入,增强解决客户应用问题的能力,增加客户粘性;同时公司发动全员内部
挖潜,技术和管理同时发力,降本增效工作也取得良好成效。公司全年业绩超过预
期,实现 5 年连续增长。

    2019 年,公司在国际化经营战略实施方面迈出第一步。为了更好地服务澳新市
场,增加公司产品品类,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必优亚洲太平洋有限公司拟出资
306 万美元,参股澳大利亚营养有限公司(Pharmamark Nutrition Pty Ltd),至
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完成投资 200 万美元,持有该公司 9.95%股份。

    (二)     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 311,547,812.06 元,同比增加 8.89 %; 实现营
业利润 98,779,547.26 元,同比增加 21.91%;实现利润总额 139,748,593.97 元,
同比增加 22.8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173,427.66 元,同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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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4%。

    详细公司财务状况请阅读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
告。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 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 652,302,161.19 元(包含利息收入 27,651.73 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948,402.08 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

       三、公司治理结构阐述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各司其责,
正常运转,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

    (一)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二)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
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
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有效运
作。

    (三)      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19 年度董事会由易德伟、杜斌、王华标、段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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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林、许晓冰、唐国平、韩冰、孙洁组成。唐国平、韩冰、孙洁为独立董事。报
告期内,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公司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
员会也根据各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四)     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是由姚建铭、薛磊和吴宇珺组成,其中姚建铭先生担任监
事会主席,吴宇珺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报告期内,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
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     关于信息披露
    为了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制定并通过了上市
后适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公司针对全体员工,内部制定了《信息披
露管理规定》,以统一信息披露的口径,规范信息的保密和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2019 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相
关事项做出了决策,程序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
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进行了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招商
银行武汉分行、汉口银行、光大银行和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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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位于武汉戴家山路以东、科技一路以南,编号为 EPI(2013)101 号地块的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被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回的议案》。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9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
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进行了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
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
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
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摊薄
即期回报事项的议案》、《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
于上市后适用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
案》、《关于聘用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3、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
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进行了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
(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6 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
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进行了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管及核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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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5、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
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进行了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
(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二)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 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唐国平、孙洁和韩冰,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
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
点,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就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
公司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报告期内,对公司
的发展战略、薪酬激励、生产经营、审计等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
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唐国平先生、孙洁先生、韩冰先生共同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2、 报告期内,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如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2019 年 3 月 10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
公司 2018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计划,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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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
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计划:
    公司的三年发展计划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公司现状、
业务发展需要、主要客户发展计划及行业政策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

    在制定三年发展计划过程中,公司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和股东的意见,重视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通过了充分的论证,有利于公司价值的持续成长;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三年发展计划符合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
划,具有可实施性,能够指导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

       经认真考虑,我们同意公司《三年发展计划》中的各项内容,并同意将该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 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三位委员均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监督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的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
情况实施监督。

    2019 年 3 月 1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计委
员会就《关于选举唐国平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决
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聘用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讨
论。


    2019 年 8 月 1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上,审计委
员会就《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6 月份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10 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
                                      1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案》。

     3、 战略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10 日,战略委员会讨论了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决算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4、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     股东大会的召开与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 4 月 11 日),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1、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在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三楼楚 1 厅
召开。公司全体股东代表进行了表决,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
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
年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
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摊
薄即期回报事项的议案》、《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上市后适
用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决算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
                                      15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聘用 2019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
相关制度的议案》。

    五、2020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0 年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年,董事会将抓住上市的契机,按照既定的战略稳
步推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力争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2,526.52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36.34 万元,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2020 年重点工
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以公司战略为指导,推进战略逐步落地

    公司立足生物技术的“三拓展”战略即拓展产品品类、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拓
展产品市场区域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大纲,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新规格
产品,满足客户的需要;应用技术着力现有产品的应用场景开发,为客户的应用提
供技术支持,提高客户的粘性;工艺技术以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为目标,提高
产品竞争力;打造全球供应链,根据行业特性和客户性质,坚定走国际化道路,以
参股澳大利亚法码科营养有限公司为突破点,打造海外产能,同时为深化与嘉吉、
帝斯曼的合作,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和合作方式,形成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加快国
际市场开发。

   2、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增强产能保障

    随着市场领域和市场区域的不断拓展,产能是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公司上市
募集资金也主要用于现有产品产能的扩建。2020 年,公司将逐步启动微生物油脂扩
产二期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产
能保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逐步导入智能制造系统,将物联网技术引入现代制造
中,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的安全性。

   3、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适应公司发展需求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风险
管理等多方面的管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并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科学有
效的决策机制、市场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推动企业管理向规范化、现代
                                      1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化发展,建立学习型组织,企业发展和员工发展同步,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4、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进入资本经营和产品经营并重的时代,投资者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力量。公
司将以证券部为窗口,通过 e 互动平台、投资者咨询热线、投资者说明会、邮箱等
多种途径和形式,做好与投资者沟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持续规范披露信息,加深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和信任,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
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5、齐心协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新冠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全球疫情的影响,对公司 2020 年的经营构成挑战,
原材料保障、产品供应能力在疫情的防控中都是难点,另一方面,公司的产品属于
营养品,对提高人体免疫力有帮助,最重要的是,产品主要应用在婴幼儿配方奶粉
中,而婴幼儿配方奶粉是婴儿的主要口粮,因此在疫情稍微缓解后,公司即组织恢
复生产,全力保障客户供应。为抗击疫情,公司前后共捐款 300 万元,捐物(素宜
尔藻油 DHA 软胶囊)200 余万元,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董事会将以“三保”——保员工、保生产、保客户
为指导原则,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以此为前提,抓生产,保障客户供
应,力争变危机为机遇,抓住机遇取得突破发展。




    特此报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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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
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度的监事会工
作进行了总结,准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
议。



附件二: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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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二: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期内,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领导
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
交所颁布的有关规定,以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立足于公司既有经营规范程
序,勤勉、独立地履行监事会监督职权和职责,审慎地开展相关监督工作,密切关
注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从根本上保证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实
现公司发展战略的进一步推进保驾护航,为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和可持
续发展提供保障。现将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三次监事会会议,为通讯会议,具体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 2019 年 3 月 10 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
报三年规划》、《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摊薄即期回
报事项的议案》、《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决算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聘用 2019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嘉
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6 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19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四)其它工作情况


    监事会持续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调查,对公司食品安全体
系和环境、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证监会颁布的监事会制度要求,持续勤勉履行职责,定期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情
况进行检查并结合客观实际提出完善建议,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监督规范的职能与作
用。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
监督。


    经审查,监事会就公司有关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工作运行规
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
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或职工利益情况的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经审查
没有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提出任何异议,认为公司董
事会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检查的意见
                                      20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
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内控制度之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
确,完整而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
报告结论,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


    在监事会发表以上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之情形。


    (三)对公司重大交易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资产收购、资产重组、日常关联交易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实施的各项重大经营事项均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履行了相应法定程序,公司所进行的各项重大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
交易、损害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违规提供担保之情形,也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为其他法人单位或自然人违规提供对外担保之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经监事会审查认为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企业发展客观需求,建立并完善了覆
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保护
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现行内控制度设计合理,完全符合我国法规和有关部
门的监管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公司管理的关键环节发挥了较
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运行,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和
客观需求,及时提出完善相关内部控制的建议,公司内控制度运作不存在重大缺陷
或异常。

                                      21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经审议认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结
论整体上是客观、完整、真实的,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2020 年,监事会将立足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监督检查的职责,以
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审慎客观履行监督职
责。未来,嘉必优监事会将通过对企业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持续提升企业风险防
控水平,为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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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19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嘉
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三: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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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三: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19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
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亲自出席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
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3名独立董事:唐国平先生、孙洁先生、韩冰先生。
    唐国平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5月至
2008年4月,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系主任、副院长;2008年4月至
2012年12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2012年12月至2014年9
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2014年10月至 2015年12月,任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院长;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上市公司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蓝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洁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7月至 2000年12月,任武汉市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法务助理;2000年12月至2001
年5月,任天津宝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01年5月至
2002年8月,任北京劳赛德律师事务所(现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02年12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期间外派至上市公司武汉塑
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务计划室主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07年9月至
                                       2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1年4月,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1年4月至
2014年3月,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任天风
天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宁波丰年荣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裁、华中区业务合伙人;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
任长沙深之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韩冰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月至
2006年12月,任上海博报堂广告有限公司市场部副课长;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
任大连东芝电视有限公司商品企划部副课长;2008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迅销
(中国)商贸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方负责人;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伟高达
(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北京险峰华兴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上海韩吾纪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渔愉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翰蓝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融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青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上海介中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昔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
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文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苏州韩吾纪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复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和5次董事会(董事会议案共30项),审计委
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具体出席情况及出席次数如下
表:
独立董事姓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员会
名                                                      委员会
     唐国平        1              5            2            -                1
      孙洁         1              5            2            1                -
      韩冰         1              5            -            1                1
      2019年,我们通过会谈沟通、阅读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
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对每次董事会和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材料,我们都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参会过程中能认
                                      25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
和建议。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慎重投票,未对董
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加培训情况
     2019年8月,孙洁和韩冰两位独立董事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六十八
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任职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参加了上交所组织的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学习和掌握了科创
板信息披露、持续监管等相关业务规则、独立董事履职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并获得
上交所出具的相应培训记录证明。同时,我们积极参加各种线上及线下专题培训、
研讨会,阅读学习相关专业书籍,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以提升履职能力,更
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9年,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
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注意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
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我们认为,2018年度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的需要产生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关联交易作价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转移,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
不利影响,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的关联交
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其他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关注了公司
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关联采购服务和劳务47,169.81元,关联方
资金拆借1,000,000元,我们对其必要性、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
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被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 652,302,161.19 元 ( 包 含 利 息 收 入 27,651.73 元 、 尚 未 支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3,948,402.08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各募
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并购重组事项。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
2018年度经营业绩,经考核后执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取薪的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进行了
审核,认为上述董事、监事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
计划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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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于2019年4月11日经2018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聘任
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业务
资格,在为公司IPO过程提供2016-2018三年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
平和职业道德。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2019年4月11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于
2019 年 5 月 实 施 。 根 据 该 议 案 , 公 司 向 各 股 东 按 其 股 份 比 例 进 行 共 计 人 民 币
45,000,000.00元的利润分配。全体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依据、分红比例
的合理性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分配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
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上市发行时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
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
露信息,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较好地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的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
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
工作汇报,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进展情况,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扎实有
序、运行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28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已经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且担任召集人。
    2019年,审计委员会召集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会议1次,提名委员
会召集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与公司预决算、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
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选举等方面的议
案。 我们按照各项议事规则,认真、专业履责,协助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董事会
有效运作等方面更加规范完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作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全体股东负
责的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独立、
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履行职责时,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谨
慎、诚信与勤勉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国平、孙洁、韩冰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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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报告》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报告已经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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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15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详细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见附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四: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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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四: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决算报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产
负债表、2019年度利润表、2019年度现金流量表、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
关报表附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被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幅
营业收入                       311,547,812.06 286,105,570.99                 8.89%
利润总额                       139,748,593.97 113,799,526.60                22.80%
净利润                         119,750,223.25   97,828,377.10               22.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18,173,427.66   96,986,038.12               21.85%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1,947,334.97 106,162,572.05                24.29%
净额
总资产                       1,297,831,523.59 581,194,506.46              123.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48,339,740.16 526,544,064.35              137.08%
股本(股)                     120,000,000.00   90,000,000.00               33.33%
2019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增长,资产规模迅速扩张。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547,812.06元,比上年度增长8.89%,在保健品
市场受权健事件影响出现大幅调整、国内婴幼儿配方奶粉品牌集中度越来越高、国
际贸易摩擦不断的市场环境中,市场和技术双轮驱动:市场方面,持续提升品牌影
响力,继续扩大花生四烯酸(ARA)的市场占有率,积极拓展藻油二十二碳六烯酸
(DHA)、β -胡萝卜素(BC)及N-乙酰神经氨酸(SA)等新产品的销售市场;技术方
面,通过不断技术进步提高产品得率和质量,降本增效,提升服务客户的能力,取
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2019年利润总额139,748,593.97元,比上年度增长22.80%;
总资产达1,297,831,523.59元,比上年度增长123.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32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计1,248,339,740.16,比上年度增长137.08%。
    2019年股本120,000,000.00元,比上年增长33.3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 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
二、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1、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844,319,295.24      122,108,463.38              591.45%
应收票据                    9,109,158.00       17,919,475.00              -49.17%
应收账款                  110,157,807.62      103,211,067.62                 6.73%
预付款项                    3,636,071.06        1,658,303.90              119.26%
其他应收款                 50,061,842.65       42,195,554.06                18.64%
存货                       65,856,815.79       67,533,284.30                -2.48%
其他流动资产               15,921,862.24       14,370,176.04                10.80%
长期股权投资               12,963,903.08       13,726,400.00                -5.55%
固定资产                  162,960,508.22      152,358,375.50                 6.96%
在建工程                      744,697.43       14,906,953.46              -95.00%
无形资产                   14,302,082.59       23,861,065.52              -4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35,658.76        5,358,411.58                 1.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61,820.91        1,986,976.10                18.87%


2、上述资产构成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的主要原因如下:
    (1)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591.45%,主要系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新
           股,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 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49.17%,主要系本期未到承兑期的票据减少所致。
    (3)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19.26%,主要系预付能源款增加所致。
    (4) 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95.00%,主要系期初微生物油脂扩建一期项目在本
           期完成验收所致。
    (5) 无形资产减少40.06%,主要系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回所致。
(二)负债情况以及偿债能力分析
                                      33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变动幅度
应付账款                    18,783,523.27        17,821,099.72                    5.40%
预收账款                       999,885.13         1,873,584.38                 -46.63%
应付职工薪酬                15,435,935.75        11,284,387.21                   36.79%
应交税费                     5,867,691.88        14,842,872.97                 -60.47%
其他应付款                     610,322.47         3,990,868.49                 -84.71%
长期应付款                   2,800,000.00         4,034,000.00                 -30.59%
递延收益                     3,759,000.00         1,145,000.00                 228.30%
2、     上述负债构成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的主要变动如下:
      (1) 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46.63%,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2)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36.79%,主要系公司员工工资及年终奖金增加
            所致所致。
      (3) 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60.47%,主要系本期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减少所致。
      (4)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84.71%,主要系本期关联方往来款归还及费用类
            应付款项减少所致。
      (5) 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30.59%,主要系专项应付款摊销所致。
      (6) 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228.30%,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三)经营状况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主营业务收入                            311,317,192.76                284,946,930.94
其中:ARA 系列产品                      248,246,256.69                227,783,473.42
        DHA 系列产品                        45,277,888.53              47,387,835.09
其他系列产品                                17,793,047.54                9,775,622.43
其他业务收入                                   230,619.30                1,158,640.05
其中:检测及技术服务收入                       152,830.18                  336,416.73
材料销售及其他收入                              77,789.12                  822,2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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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计                                        311,547,812.06                286,105,570.99


    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11,317,192.76 146,441,005.38 284,946,930.94 145,295,676.23
其他业务          230,619.30            77,735.10         1,158,640.05         789,352.44
合计          311,547,812.06 146,518,740.48 286,105,570.99 146,085,028.67


(四)期间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变动幅度
销售费用                    17,467,408.33            15,364,976.60                   13.68%
管理费用                    25,329,490.71            16,196,603.55                   56.39%
研发费用                    18,724,342.29            16,375,989.95                   14.34%
财务费用                       -442,118.59           -1,281,334.39                   65.50%
营业外收入                  46,354,110.69            38,274,526.43                   21.11%
营业外支出                   5,385,063.98             5,500,067.21                   -2.09%


    公司期间费用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的主要原因如下:
    (1)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6.39%,主要系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及IPO上市费
           用增加所致。
    (2)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5.5%,主要系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汇兑
           收益同比减少。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947,334.97 106,162,572.05                     24.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82,854.75 -25,810,482.62                     48.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2,840,479.57 -36,104,355.16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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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现金流变动的具体原因为:

    (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48.54%,主要系2018年公司投资
           Pharmamark Nutrition Pty Ltd 1,372.64万元,致2018年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主要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00
           万股新股,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有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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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自身的情况,结合上下游行业的情况和经营环境,编制了 2020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经
营方针及市场营销计划,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19 年《审计报告》中经营数据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管理层分析研
究讨论决定,编制了 2020 年度的预算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本报告编制
的范围包括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二、预算报告编制的条件假设
    1、公司遵循经营业务所在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度无重大
变化;
    2、公司所处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及劳动力市场供求
关系稳定,无重大变化或不可控的外部因素;
    3、经营地所在国的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
    4、无其他风险因素构成的不可抗力事件及不可预见的经营风险因素,而必须由
公司自行承受的经营风险;
    5、未考虑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特殊事项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
影响的因素。
三、预算目标
(一)业务预算
    2020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与集成创新,持续积极实施“向多元化应用
领域拓展、向多样化产品拓展、向国际市场拓展”的“三拓展”业务发展战略,不
断提升公司的国际化运营水平和全球化竞争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
益。
(二)财务预算
1、营业收入:32,526.52 万元人民币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36.3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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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涉及的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盈利可实现情况的直接 (含
间接)承诺或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状况变化、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
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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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7: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为 115,872,620.47 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提取 10%的盈余公积金 11,587,262.05 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67,338,451.53 元, 减去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45,000,000.00 元,至 2019 年末
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6,623,809.95 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未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预期,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就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作如下报告:
    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6,000.00
万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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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
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
领取董事津贴;
    2、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具有除监事职务以外的实际工作岗位者,按照实际工作岗位领
取薪酬,除监事职务以外无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
法规执行,按月发放;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独立董事津贴除
外)。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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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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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根据公司的经营计
划和各项工作计划,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关于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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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0: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19 年度年审
的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工作
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问题沟通,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有序
进行,公司拟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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