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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1-013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0 元(含税),不进行送转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 2020 年实现净利润为 130,585,376.79 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 定 , 提 10% 的 盈 余 公 积 金 12,496,451.06 元 , 加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223,355,059.43 元, 减去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60,000,000.00 元,至 2020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1,443,985.16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9,6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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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该利润分配
方案也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及账面
累计资本公积金余额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可持续
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
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2-
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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