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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1-019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议案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嘉
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建铭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
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0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
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
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应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事项。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
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
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
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
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
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结合了2021年的经济环境,公司所
处地区、行业的市场薪酬行情,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结构与业绩情况以及职位
价值、责任、能力等各项因素,能够调动相关人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
司稳定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吴宇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部门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事
项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公司收购中科光谷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中科光谷少数股东持有的25%股权,符合公司整
体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源于公司的自身业务与关联方存在
股权上的关联性,定价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
   投票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姚建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3,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