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1-18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
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
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1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
累计值定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X)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考核触发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收入累计值           值(Am)         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2022 年营业收入值       X≧25%              X≧15%


                              2022 年、2023 年营业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X≧180%             X≧160%
                                   收入累计值

                               2022 年、2023 年和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2024 年三年营业收入     X≧380%             X≧340%
                                      累计值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X)            A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