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7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2-011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 3 号嘉必优葛
店分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普通股股东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8,017,73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8,017,7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6.681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68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德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董事王逸斐、张春雨、苏小禾、李春以
通讯方式参与;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监事姚建铭以通讯方式参与;
3、 董事会秘书易华荣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志明、马涛、李翔宇、耿
安锋列席会议;
4、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崔凯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7,861,372 99.7701 156,365 0.2299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7,861,372 99.7701 156,365 0.2299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7,861,372 99.7701 156,365 0.2299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号
1 关 于 公 司 333,255 68.0640 156,365 31.9360 0 0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 于 公 司 333,255 68.0640 156,365 31.9360 0 0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公司 333,255 68.0640 156,365 31.9360 0 0
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
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