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6-02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必优生物技术(武
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嘉必优生物技
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新增公司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所需。经审查,我们
认为公司对 2022 年度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
交易的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关于新增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