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6-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嘉
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上市公司”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对嘉必优 2022 年度预计新增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 3 次会
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出席
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出席会
议的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计划,对 2022 年度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
况预计如下:
1、2022 年度新增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
单位:万元
关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额
联 今与关联人
占同类 与上年实际发
交 本次预计 累计已发生 上年实际
关联方 业务比 生金额
易 交易金额 的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例 差异较大的原
内 (2022 年 1-
因
容 4 月)
去年为公司动
广州利必多脂类 采
物营业业务起
科技有限公司及 购
1,414.40 189.06 88.22 73.98% 步阶段,预计
其子公司(以下 商
今年该项业务
简称“利必多”) 品
较快增长
注:上表中所示“上年实际交易金额”发生之日,利必多尚未成为公司关联方,故相关
数据未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汇总披露,为客观展示与关联方连续累计 12 个月内的交
易情况,故在此表格中列示,特此说明。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广州利必多脂类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
主要股东: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持有利必多 30%股份,广州佰仕
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63%,王亚楠持股 7%;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源路 21 号;
主营业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饲料批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代理;生物技
术开发服务;贸易咨询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酒类
批发;酒类零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利必多总资产为 526.21 万元,净资产为
125.18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483.04 万元,净利润为 23.89 万元(以上
2
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参股利必多 30%而构成关联关系。
(三)上年同期同类销售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因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发生在 2022 年,上年同期未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但上年同期存在与利必多及其子公司同类交易事项,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
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嘉利多生物技术(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多”)
向利必多及其子公司进行采购脂类产品。
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基础定价依据,参照市场行情、原料成本及合理利
润,同时综合考虑利必多与嘉利多在动物营养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综合确定最
终的采购价格。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公司布局动物营养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整合利
必多在动物营养领域基于脂肪酸平衡的资源和团队,通过嘉必优动物营养事业部、
嘉利多、利必多三方在市场销售运营、技术研发、产能供应链的战略合作,最终
实现嘉必优在动物营养领域的长期发展目标。
本次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实质,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定价
公允,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出席
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独立董事意见
3
独立董事事先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新增的日常关联
交易,属于正常业务所需。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2 年度拟新增的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关于新增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新增的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为
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具备商业实质,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遵循
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中
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
定,董事会在审核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新增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
请董事会将本议案联合前次已经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
议案一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出席会
议的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
尚需与前次已经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一同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合理,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4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将持
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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