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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必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业绩快报更正暨资产减值风险、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2023-03-25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

   (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业绩快报

  更正暨资产减值风险、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等

     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大信备字[2023]第 2-0001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业绩快报更正暨资产减值风险、补充确认关联交
             易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大信备字[2023]第 2-0001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业绩快报更正暨资产减值

风险、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3】0048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会计师”)作为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必优”)的年审会计师,就

本次问询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一、关于投资事项。公告披露,公司分别于 2018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向

法玛科支付投资款,目前持有法玛科 27.20%股份。公司第二次投资主要是基于法玛科泰国工

厂建设符合预期,且在客户开发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已经获得全球知名客户如帝斯曼、达能

等公司合格供应商认证,并与部分客户签署供货订单。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法玛科的主营

业务构成、主要产品、核心技术等基本情况,以及 2018 年公司参股以来法玛科的主要财务数

据。2、补充披露公司此前获悉法玛科泰国工厂建设、获得合格供应商认证以及订单签署等信

息的渠道及可靠性,以及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如发生重大变化,请披露短期内发生重大变

化的原因。3、补充披露你公司于 2021-2022 年追加投资时的决策依据、决策人及决策程序,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4、补充披露法玛科的股东、董事及高管情况,是否与

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5、结合 2018 年

以来法玛科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等,说明公司前期未就对法玛科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 -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披露法玛科的主营业务构成、主要产品、核心技术等基本情况,以及 2018 年

公司参股以来法玛科的主要财务数据。

     澳大利亚法玛科营养有限公司(PMN,英文名 Pharmamark Nutrition Pty Ltd,以下简称

“法玛科”)成立于 2010 年,公司网址 www.pharmamark.com.au,是一家将微胶囊包埋和油

脂粉末化技术平台商业化的公司。法玛科下设两家全资子公司,其中法玛科泰国 (PMNT,

Pharmamark Nutrition Thailand)为粉剂 生产运营主 体,法玛 科创新( PMI, Pharmamark

Innovation)为研发合作主体,目前主要与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CSIRO)合作

从事 EPA(二十碳五烯酸)菌种开发,未实际经营。

     1、法玛科主营业务

     (1)长链多不饱和脂肪酸粉业务:法玛科通过其粉末化技术将 ARA、DHA 油脂产品根据

客户需求加工成粉剂产品,向婴配奶粉企业、保健食品及饮料领域客户进行销售。

     (2)鱼油供应链业务:法玛科与金枪鱼罐装公司签有长期供应合同,具有稳定的鱼油毛

油来源,为下游鱼油精炼公司提供原料或经过精炼直接卖给客户,同时也是鱼油粉产品的主

要原料之一。

     (3)植物脂肪粉业务:法玛科通过其粉末化技术将婴幼儿食用植物油加工成粉剂产品,

向下游食品领域客户销售植物脂肪基粉。

     2、法玛科核心产品

     目前法玛科在售主要产品及型号如下表所示:
                 主要产品                      型号                使用范围
11%金枪鱼油粉                              LGC11TH                婴儿配方粉
11%金枪鱼油粉                              FPGE44C                婴儿配方粉
7%金枪鱼油粉                               FPGE46F                婴儿配方粉
高 EPA(二十碳五烯酸)鱼油粉               FPGE44G           食品、饮料、成人奶粉
10% ARA 粉(淀粉)                         APGE44N                婴儿配方粉
20% ARA 粉                                 LGC20FH                婴儿配方粉
20%藻油粉                                  LGC20AH           食品、饮料、成人奶粉
10%藻油粉(淀粉)                          DPGE44N                婴儿配方粉
OPO(1,3-二油酸 2-棕榈酸甘油三酯)粉         HLC50-08               婴儿配方粉
植物脂肪粉                                 HLC50-15               婴儿配方粉




                                       - 2 -
                  主要产品                                         型号                               使用范围
植物脂肪粉                                                    HGC50-16                     婴儿配方粉、食品、饮料、
MCT(中链甘油三酯)粉                                          CRC70-14                             食品、饮料
乳脂粉                                                         CRC70-07                             食品、饮料
椰子油粉                                                       CRC70-17                             食品、饮料

     3、法玛科核心技术

     法玛科以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CSIRO)授权其独家使用的第二代微胶囊技

术为基础,建立了一套微胶囊粉末化配方研发、生产、应用的技术和配方开发平台

——IntEncap。

     CSIRO 是澳大利亚国家级科技研究机构,其开发的 CSIRO 第二代微胶囊技术具有配方灵活

性和应用广泛性的特点。法玛科获得 CSIRO 在全球主要婴儿奶粉和食品生产消费区域和国家

的独家授权,能够生产、销售使用该技术和专利的微胶囊包埋产品。

    4、法玛科主要市场与客户

     法玛科产品主要应用于婴幼儿奶粉及其他婴幼儿食品领域,同时也适用于保健品、医疗

食品、功能性食品以及普通食品等领域,产品主要销往澳新地区、东南亚、欧洲、北美和南

美等市场。

     法玛科目前主要客户为婴儿奶粉跨国公司、亚太地区婴幼儿食品跨国公司以及澳大利亚、

新西兰地区的乳品企业等。2022 年法玛科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美元)                                    占总收入比例
              客户 A                                                      2,623,609                    42.8%

              客户 B                                                       842,165                     13.7%

              客户 C                                                       764,001                     12.4%

              客户 D                                                       325,832                     5.3%

              客户 E                                                       296,625                     4.8%

               合计                                                       4,852,232                    79.0%

     注:由于法玛科已与相关客户签署了保密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对

于涉及商业秘密等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故此处以客户 A、B、C、D、E 代替。

  5、法玛科 2018 年以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澳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3              22.87              346.06                 769.56                      874.59




                                                           - 3 -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净利润                      -74.62         -230.29            -331.32            -214.40                 -515.25
总资产                      287.88          853.36             568.15            528.91                  967.26
净资产                      265.95          786.01             387.54            276.20                  234.55

     注:法玛科是以澳洲财年进行结算,采用从 7 月 1 日开始到次年的 6 月 30 日为一个财年,本公告涉及数据均调整为

以中国财年进行统计。

     (二)补充披露公司此前获悉法玛科泰国工厂建设、获得合格供应商认证以及订单签署

等信息的渠道及可靠性,以及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如发生重大变化,请披露短期内发生重

大变化的原因

     1、公司在第一次投资时期获悉的情况(2018 年 11 月-2021 年 5 月)

     (1)法玛科泰国工厂概况

     法玛科泰国工厂位于泰国 Sa Kaeo 工业区,工厂厂房生产区域面积 8,500 平方米,仓库

面积 1,800 平方米,空地面积 10,400 平方米。工厂共有员工 77 人,其中直接生产人员 66 人。

工厂地理位置距离泰国首都曼谷约 3 小时车程,距离泰国主要港口莱姆恰邦海港约 3 小时车

程,直达主要东盟国家和中国南部港口约7天船期。

     泰国工厂总产能 3,500-5,000 吨,本是 WNY 公司(Wangnamyen Co-operative Ltd.)为

剩余液奶喷干建设的奶粉生产线,总投资超过 3,500 万美元,后法玛科与 WNY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签署了十年排他协议,协议约定该工厂不低于 80%产能为法玛科使用,目前实际运营中仅

法玛科一家在生产。协议签署后,工厂根据法玛科的要求进行婴配级食品安全标准改造。

     (2)公司对泰国工厂的跟踪情况

     2018 年 11 月,公司对法玛科首次投资前,公司委托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牵头法律协调机

构,中伦律师事务所和公司经过选聘,委托澳大利亚 Johnson Winter & Slattery 律师事务

所对法玛科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对法玛科的企业注册情况、专利技术、知识产权、重要合同

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出具了尽职调查报告书,确保法玛科公司业务及技术的法律真实性。同

时,公司查阅了法玛科泰国粉剂工厂与 WNY 公司已经签署的 10 年排他性租赁协议,确定法玛

科泰国工厂的使用权。

     投资后,为保证法玛科工厂及产品符合公司及婴配行业食品安全体系标准,公司委派生

产与质量管理团队帮助指导法玛科进行工厂改造,并持续跟踪法玛科工厂建设进展情况。公

司获悉的工厂改造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 4 -
                         工厂发展的主要阶段和进展                       时间
阶段一:工厂准备-2018
法玛科首次与 WNY 接触洽谈合作机会                                    2018 年 2 月
法玛科的技术人员审核人员和外部专家对工厂进行技术评估               2018 年 2 月完成
法玛科与 WNY 签署十年代工合同                                        2018 年 3 月
第一批客户参观工厂                                                   2018 年 4 月
CSIRO 和第三方喷雾干燥设备公司对工厂设备的技术匹配性做第一轮测试     2018 年 4 月
完成工厂改造与投资计划                                              2018 年 11 月
工厂改造的详细设计由双方共同签署                                    2018 年 11 月
工厂改造设备订购和定制开始                                          2018 年 12 月
阶段二: 生产准备完成与配方试制-2019
第一次取得 HALAL 证书                                                2019 年 1 月
设备开始陆续进入安装阶段                                             2019 年 1 月
主要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并完成相应的设备验证                            2019 年 1-7 月
核心产品 11%金枪鱼油粉第一批启动试生产,同时接受 SGS 审计            2019 年 7 月
嘉必优质量及技术团队现场审计                                         2019 年 9 月
第一批植物脂肪粉 HGC-16 试生产                                      2019 年 12 月
阶段三 : 生产设施设备完善,生产试制和客户审计-2020
第一批脂肪粉订单开始生产 HGC50-16                                    2020 年 1 月
完成欧盟工厂认证                                                     2020 年 1 月
接受水产部门的审计                                                   2020 年 2 月
FPGE46F 型号的生产试制                                               2020 年 4 月
LGH_OSA11T 型号的生产试制                                            2020 年 4 月
HLC50-08 的试生产                                                    2020 年 4 月
泰国水产部第二次审计拿证和在线杀菌系统验证                           2020 年 5 月
对工厂环境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备方案进行细化和优化                  2020 年 5-7 月
APGE44N 和 DGE44N 的第一批试制                                       2020 年 6 月
HLC50-15 和 HLC50-08 的第一次生产                                    2020 年 6 月
Kosher 审计                                                          2020 年 6 月
APGE44N 和 DPGE44N 的第二次试制                                      2020 年 8 月
LGC11TH 第一批客户验证批的生产                                       2020 年 8 月
第一次跨国公司客户审计                                               2020 年 8 月
阶段四:客户审计和产品验证并开始形成销售-2021
脂肪粉产品稳定生产工艺                                               2021 年 1 月

     (3)公司现场审核情况




                                             - 5 -
     首次投资前,2017 年 9 月、2018 年 3 月,公司管理团队包括技术、供应链及国际业务人

员两次到访法玛科泰国工厂,与法玛科团队及工厂合作方开展现场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

等方面交流,了解跟踪工厂的建设及改造进展情况,帮助工厂尽快达到婴配级食品安全标准;

     2019 年 8 月,首次投资后,公司管理团队到法玛科泰国工厂,进一步了解工厂的设备安

装调试及试生产情况;

     2019 年 9 月,公司质量管理及应用技术团队到访工厂,进行第一次现场合格供应商审计。

     2、公司第二次投资时期的获悉情况(2021 年 6 月-2022 年 4 月)

     (1)工厂运营情况

                           工厂发展的主要阶段和进展                       时间
核心产品 LGC11TH、LGC20FH 多批次试生产                                 2021 年 6 月
完成多项前期客户审计提出的改造项目,
                                                                       2021 年 8 月
如传递门改造、投料区抽吸系统改造等
主要客户在疫情期间完成在线审计并通过                                   2021 年 8 月
重启 APGE44N 和 DPGE44N 生产                                           2021 年 8 月
完成装载区改造                                                        2021 年 10 月
主要客户在疫情期间完成现场审计并通过                                  2021 年 12 月
阶段五:开始规模化销售 进一步完善生产控制系统-2022
对核心客户开始销售                                                     2022 年 1 月
对异物风险进行系统性评估和风险管控细化                                2022 年 1-3 月

     (2)公司现场审核情况

     自 2021 年 9 月公司团队对法玛科进行现场审核后,受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团队难以出境

前往法玛科泰国工厂,双方团队改为线上邮件与视频交流。

     (3)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公司获悉法玛科工厂已获得产品质量认证情况如下:

               认证体系名称                           获得时间      获得情况
ISO9001 认证                                      2021 年 7 月      首次取得
FSSC/ISO 22000 (SGS)证书                          2021 年 8 月      更新认证
GHPs 证书                                         2021 年 8 月      更新认证
GMP 证书                                          2021 年 8 月      更新认证
ISO22000                                          2021 年 8 月      更新认证
实验室 ISO 17025 认证                             2021 年 8 月      首次取得
HACCP                                             2021 年 8 月      更新认证

     公司已取得上述法玛科泰国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相关证书文件。

                                               - 6 -
     (4)取得合格供应商认证及订单签署情况

     对于客户开发情况,公司以取得供应商认证的文件为准,对法玛科客户开发情况进行跟

踪。公司获悉法玛科分别于 2020 年 4 月、2021 年 9 月已经通过了核心国际客户的婴配级合格

供应商审计。主要开发进展如下:

            客户名称                          认证完成时间                         供应商认证范围
           国际客户 1                        2021 年 9 月 23 日                      合格供应商
           国际客户 2                        2021 年 9 月 17 日                      合格供应商
           国际客户 3                        2020 年 4 月 30 日                      合格供应商

       注:由于法玛科已与相关客户签署了保密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对

于涉及商业秘密等信息申请豁免披露,故此处以客户 1、2、3 代替。

     同时,法玛科已获得以上部分客户的鱼油粉和 ARA 粉年度订单,未实际供货客户也陆续

取得了客户的订单预测信息,并在协商签订年度合同,公司市场部门对客户认证信息及订单

信息进行了收集,根据公司与国际客户的合作经验判定,法玛科提供的客户开发进展情况具

备可信度。

     3、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及重大变化情况

       第二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主要通过法玛科向公司董事发送的经营简报获悉其经营情况,

主要获悉的情况如下:

     (1)工厂建设情况

                   工厂发展的主要阶段和进展                                          时间
对工厂环境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备方案进行细化和优化                              2022 年 5-7 月
国际客户完成全年龄段合格供应商认证                                             2022 年 8 月 11 日
对生产步骤时间安排和产量配平进一步优化                                         2022 年 10-11 月
完成各个客户年度审计,各项认证年度审计等                                           2022 全年

     (2)公司团队现场审核情况

       2022 年 10 月,公司质量管理及应用技术团队到访工厂,进行第二次现场合格供应商复

审。

       (3)主要客户开发情况

       根据法玛科提供的经营说明,法玛科与国际客户的订单正在推进,但是由于其现金流紧

张问题,没有足够资金订购原材料,有些订单存在暂缓接单的可能。

     截至公司收到法玛科存在破产风险的邮件之前,除以上公司获悉情况外,未收到法玛科



                                                    - 7 -
关于工厂及客户开发方面的其他重大变化情况。

      (三)补充披露你公司于 2021-2022 年追加投资时的决策依据、决策人及决策程序,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2021 年 6 月,综合考虑法玛科泰国工厂建设情况,为帮助其进一步改进产能、提升工艺

及检测等能力,夯实供应链基础,公司拟向法玛科增资 370 万美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识别本次增资事

项属于“对外投资”交易类别,对照“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交易利润”、“净利润”、“成

交金额”、“净资产”相关指标,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对外披露标准,因此按照对外投资管理

规定及审批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负责部门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评估和研究,形成书面

投资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十七次总经理办公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法玛科增资 370 万美元的议案。本次向法玛科增资事项作为“对外投资”

交易类别,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但是,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涛在第一次投资时由公司委派出任法玛科董事,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本次交易发生前未能及时识别,因此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

程序,亦未履行披露义务。公司通过内部自查发现相关问题后,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公告,为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在后续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补充披露法玛科的股东、董事及高管情况,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

客户或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

      1、法玛科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玛科主要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膳食补充剂,健康产品的代加工和供应链管
Pharmamark Australia Pty Ltd             24.12%
                                                           理,各类油脂及健康原料贸易
                                                            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食品的
嘉必优亚洲太平洋有限公司                 27.20%
                                                                    进出口等
Bio Science Management Partnership LP    15.53%                     投资管理
Nutra Gen Pty Ltd                        15.21%                     投资管理
Malee Pty Ltd                            12.17%                     投资管理




                                          - 8 -
       注:Bio Science Management(BSM)系一家总部位于澳大利亚墨尔本的医疗保健投资基金, 2016 年获得澳大利亚

联邦政府颁发的生物医疗基金(BioMedical Translation Fund)执照,主要投资方向为投资公共和私人医疗保健公司,单

笔投资规模一般为 800 万至 1000 万澳元。2019 年 7 月,BSM 以 13.5 美元/股向法玛科投资,持股 286,012 股,目前持有法

玛科 15.53%股份。

       2、法玛科董事及高管情况

       姓名                 职务                                            个人简介
                                                        2013-2014 Solazyme Inc.食品原料事业部总经理
                                                               2011-2012 Drill Torque Ltd. 董事股东
                                                                 2007-2011 Well Drilled Ltd. 总裁
Guy Drummond        实际控制人、CEO、董事             2005-2009 Clover Corporation(Numega 母公司)董事
                                                                  1999-2004 Numega 高管董事
                                                             1993-1999 Numega 财务总监、总经理
                                                         1988-1993 普华永道 税务与重组破产咨询师
                                                                  2009-2015 Numega 商务总监
                                                         2003-2009 美赞臣亚太区供应链及采购总监
                                                       2002-2003 瑞典奥托立夫公司亚太区采购总经理
Siri Phoothong           CCO、董事
                                                          2000-2002 雀巢泰国公司主管采购副总裁
                                                       1992-2000 挪威佐敦涂料泰国公司采购高级经理
                                                             1983-1992 三井化学泰国公司采购经理
                                                                  Cargill(嘉吉)就职近 10 年
Nelly Shaw                                                 负责亚太区营养与健康特种配料产品线
                        BD China、董事
(XIAO JING )                                 超过 15 年 PUFA(多不饱和脂肪酸) 在婴儿奶粉行业的全球销
                                                                             售经验
                                              全球藻油 DHA 产业发起者之一, 巴西藻油 DHA 产能—Corbion 项
Pete Kovacs           外部董事、董事长
                                                                         目创始人之一
                                                                2019 至今     法玛科营养 董事
                                                             2016 年至今    Medicinal Cannabis 董事
                                                          2015 年至今    Digital Health Technology 董事
                                              1996-2017 先后在 6 家澳大利亚公司,3 家英国公司和 1 家荷兰公
                                                司担任过董事,全部是药品、医疗健康和生物技术相关企业
Bruce MacHarrie           外部董事
                                              1999-2015 澳大利亚 Telethon 儿童研究所,首席财务官,战略项目
                                                                              总监
                                                 1994-1999 罗斯柴尔德资产管理公司 财务和运营助理总监
                                                           1988- 1994 永道德勤英国公司 高级经理
                                                      1978-1988 德勤 澳大利亚及英国公司 高级经理
马涛                      外部董事                 嘉必优副总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兼任法玛科董事
                                              嘉必优国际业务总监,2023 年 2 月至今,兼任法玛科董事(法玛
刘冠卿                    外部董事
                                                         科董事会决议已通过,注册程序尚未完成)

       3、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的情



                                                     - 9 -
况说明

    鉴于法玛科股东、董事及高管主要为境外法人和自然人,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对其与

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进行核查:

    (1)向法玛科发送询问函,要求法玛科确认其股东及董事、高管是否与嘉必优的控股股

东、董监高、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

    (2)向公司的控股股东、董监高发送询问函,要求控股股东及公司所有董监高对是否与

法玛科的股东、董事、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情况进行自我核查与确认;

    (3)查阅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个人备案履历材料,逐一进行核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已回复函件,确认除高级管理人员马涛任法

玛科董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与法玛科的股东、董事及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业务往来;法玛科已回复声明函,确认其现有股东、董事及高管中,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嘉

必优亚太为其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涛及国际业务总监刘冠卿为其外部董事外,与嘉必

优控股股东、其他董监高、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

    (五)结合 2018 年以来法玛科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等,说明公司前期未就对法玛科的

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法玛科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

    自 2018 年公司投资以来,法玛科启动租赁工厂的改造工作,利用其掌握的粉剂技术开展

产品的开发及试制,开展客户开发,根据其提供给公司的财务报表,法玛科 2018 年以来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澳元

                 2018 年/2018 年 12 2019 年/2019 年 12 2020 年/2020 年 12 2021 年/2021 年 12 2022 年/2022 年 12
     项目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8.03            22.87              346.06            769.56              874.59
净利润                       -74.62           -230.29              -331.32          -214.40             -515.25
总资产                      287.88             853.36              568.15            528.91              967.26
净资产                      265.95             786.01              387.54            276.20              234.55
经营性净现金流                                     -5.21           339.65           -299.65             -485.12

    从上表可以看出,随着法玛科粉剂产品和鱼油业务的不断发展,收入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但由于其产能规模与业务规模不匹配,整体成本居高不下,导致其盈利能力一直未改善。但

是从业务方面来看,法玛科大客户开发也在不断取得进展,法玛科与公司均为全球的婴幼儿



                                                    - 10 -
配方奶粉领域客户服务,该领域存在客户集中度高,食品安全要求高,供应商开发周期长等

特点,一旦进入该领域客户供应链体系,订单的数量和稳定性均能得到保证。另一方面,自

2018 年以来,由于国际贸易摩擦、局部战争等原因,全球供应链重塑,而法玛科的鱼油业务

供应链长,变性淀粉、酪蛋白酸钠等粉剂壁材价格不断上涨,受以上因素的影响,法玛科的

经营性现金流出现了紧张的情况,特别是 2021 年以来,其经营性现金流缺口越来越大。

    2、公司前期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分析随着其业务规模的扩大,产能规模效益将逐渐呈现,盈利情况将会得到改善,

虽然 2022 年法玛科亏损扩大,现金流缺口也在增大,但根据法玛科提供的经营情况简报,法

玛科 2022 年下半年(7-12 月)实际实现了盈利 4.58 万澳元,并且陆续通过了国际大客户的

供应商审计,获得部分客户订单,根据其提供的 2023 年销售预测及经营预测情况,公司认为

法玛科存在经营改善的可能性,现金流随着收入规模扩大也能够得到改善,故未对法玛科的

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



    二、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法玛科主营业务、公司投资法玛科的原因和相关考虑,公司管

理层对法玛科公司业务采取的措施等,了解法玛科的业务发展情况;

       2. 获取公司投资法玛科相关的股权收购协议等资料,获取并查阅公司支付上述投资款的

银行付款单据;

       3. 取得法玛科财务报表,复核报告期期末公司对法玛科减值的判断依据;

       4. 复核公司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是否合理。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对法玛科的减值迹象的判断具有合理性,对减值准备测试的具体情况,具有合理

性;

       2. 前期未就对法玛科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




                                        - 11 -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主要通过实地考察、线上邮件、视频交流等方式获悉法玛科泰国工厂建设情况,

通过获取法玛科通过供应商审计的正式文件确认其供应商认证等信息,相关信息的获取渠道

具有可靠性。

    2、公司在 2021 年对法玛科追加投资时,按照《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

总经理办公会的审议程序,但由于未能识别出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未按照关联交易

的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对外披露义务,我们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

善关联交易的内部识别流程,提高关键人员识别关联交易的能力,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经查阅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以及法玛科的回函,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必优亚太为法

玛科股东、公司高管马涛和国际业务总监刘冠卿为法玛科董事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监

高、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与法玛科股东、董事及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

    4、基于法玛科泰国工厂建设情况符合预期,并且陆续通过了国际大客户的供应商认证、

获得了部分订单,公司认为其经营情况及盈利能力存在改善的可能,因此未对该项长期股权

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具备合理性。



    四、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总经理办公会议案、会议记录及决议;

    2、查阅《公司章程》(2021 年 3 月);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法玛科股东、董事及高管情况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业务往来情况,以及 2018 年以来经营情况;查阅公司控

股股东、董监高及法玛科回复的函件;

    4、查阅法玛科 2018 年以来主要财务数据。

    (二)核查意见

    1、因公司未能及时识别出法玛科系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未及时视作关联交易适用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规定;公司将其视作普通对外投资事项,由于未达到《公司章

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要求因此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2、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必优亚太为其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涛及刘冠卿为其外部董


                                            - 12 -
事外,法玛科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监高、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及

业务往来;

   3、2018 年-2022 年,法玛科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下游客户有所开拓,盈利能力具备改善

可能性,公司前期未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 13 -
     问题三、关于预付账款。公告披露,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法玛科的预付款项

余额为 1,051.12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你公司与法玛科之间的预付款项支付政策、

预付款项具体形成原因及账龄,并结合玛法科近年来的财务状况、信用情况、产品交付能力

以及鱼油粉行业产能情况等,补充说明你公司向法玛科支付大额预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2、你公司前期未就上述预付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

依据和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你公司与法玛科之间的预付款项支付政策、预付款项具体形成原因及账龄,并结

合玛法科近年来的财务状况、信用情况、产品交付能力以及鱼油粉行业产能情况等,补充说

明你公司向法玛科支付大额预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公司与法玛科之间的预付款项主要因开展鱼油粉业务而发生,公司与法玛科之间的 ARA、

DHA 粉剂产品的采购业务往来一般不发生预付情况,实际经营中发生的两笔情况,详见本报告

“问题二之(二)2、同时存在赊账销售、预付采购合理性”。现就公司与法玛科之间鱼油粉

业务的预付情况说明如下:

      1、 预付款项基本情况

      (1)预付支付情况

     2022 年 9 月和 2022 年 10 月,公司根据未来 1 年对客户总需求的滚动预测情况,经与法

玛科进行协商,决定建立 75 吨鱼油粉的安全库存,因此公司向法玛科预定 75 吨鱼油粉产品,

共支付 150 万美元预付款。详见下表:

                                                        预付款             预付款
    预付款月份            货物     预订数量(kg)
                                                       (美元)          (人民币元)
2022 年 9 月份        鱼油粉          25,000.00            500,000.00         3,445,300.00
2022 年 10 月份       鱼油粉          50,000.00           1,000,000.00        7,099,800.00
         合计              -          75,000.00           1,500,000.00       10,545,100.00

      (2)预付到货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法玛科共交付鱼油粉 38.55 吨,尚有 36.45 吨未到货,未到货总金额为

580.12 万元。详见下表:




                                         - 14 -
        到货时间         货物         数量                         备注
                                                   此笔为预付发生前到货公司未付款,对预付
  2022 年 6 月          鱼油粉           620.00
                                                               款进行了冲抵。
  2022 年 11 月         鱼油粉          1,800.00                     -
  2022 年 11 月         鱼油粉          2,390.00                     -
  2023 年 3 月          鱼油粉         33,740.00                     -
           合计           -            38,550.00                     -

    (3)账龄情况

     目前公司向法玛科预付鱼油粉款项均发生在 2022 年,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4)预付款项相关政策与保障措施

    公司向法玛科进行预付鱼油粉款项之前,法玛科存在拖欠 ARA 油剂和藻油 DHA 油剂账款

的客观事实,因此为保证公司预付款项的安全性、确保公司鱼油粉产品能够向客户顺利供应

交付,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要求法玛科出具了关于预付款项使用的承诺函,确认该款项为

公司订购 75 吨鱼油粉的预付款,该款项仅能用于为公司加工生产鱼油粉而采购原材料、支付

与该批次货物生产及相关设备需求和人工费用。同时,2022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派出质量和

技术团队前往法玛科泰国工厂进行了现场审计,确认法玛科除初制鱼油外的其他原料库存情

况可以有效衔接,能够满足公司 75 吨鱼油粉的订单交付。

    2、预付款项形成原因及合理性

    全球范围内,初制鱼油资源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北大西洋一带及澳新地区,而鱼油不

饱和脂肪酸含量高,活性强,极其不稳定性,因此对加工技术有一定要求,全球范围内的鱼

油粉微胶囊技术则集中在欧洲、澳新及北美地区。婴配级金枪鱼油更是属于特种资源,需要

从毛油压榨开始控制质量,并且精炼的质量标准也与普通鱼油不同。

    法玛科的鱼油从取得初制毛油开始,需要先运输到精炼厂精炼合格后,才能运往法玛科

泰国工厂进行粉剂加工,因此法玛科鱼油粉的国际供应链和生产交付周期较长。加之 2022 年

9 月,正值俄乌战争冲突时期,国际供应链不稳定,鱼油粉工厂为保证客户供应,需要提前

5-6 个月进行原材料采购备货,故需要提前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原材料款项。

    与此同时,2022 年正处嘉必优大力开拓鱼油粉业务的起步阶段,公司紧抓俄乌战争背景

下、国内客户采购成本增加、存在寻找新供应商动力的重要机遇,计划在未来一年内迅速切

入客户供应链,因此制定了未来一年的滚动预测和 75 吨安全库存计划。由于公司提出了较大

数量的需求预测,考虑到国内客户一般要求交付期较短,法玛科需提前数月开始预定核心原

材料、安排供应链,因此法玛科要求公司向其支付预付款项,以提前锁定上游供应商的原料,

保障交付。

                                      - 15 -
    综上所述,公司对法玛科的预付款项基于行业和供应链的特征而发生,具备商业合理性,

有利于保障鱼油粉品质及交期,并且采取了资金用途保障措施,不存在向法玛科进行利益输

送的情况。

    (二)你公司前期未就上述预付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依据和合理性,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会计处理原则,一般存在以下情形时需要对预付账款

计提减值准备:存在来自供应商的信用风险,支付了预付款项后,却未能获得所订购的货物

风险。

    公司与法玛科的预付账款主要因鱼油粉业务而发生,而公司向法玛科进行预付款项是基

于公司对未来一年鱼油粉业务的客户需求预测,公司预付的款项主要用于法玛科提前采购鱼

油原材料、锁定未来的产品供应,未来法玛科根据公司的实时提货订单进行发货。公司为了

保证货物的交付,要求法玛科出具了关于预付款项的承诺函,确认该款项为公司 75 吨鱼油粉

预付款,该款项仅能用于鱼油粉原材料采购、生产及相关设备需求和人工费用,也派遣团队

进行了实地考察。结合实际供货情况来看,截至 2022 年期末,公司已收到法玛科交付鱼油粉

产品,并且查询到已有超过 33 吨在途货物即将抵达;在尚未得知法玛科会出现破产风险的信

息前,公司认为货物交付是有一定保障的。因此,公司认为根据会计准则,未就对法玛科的

预付款项进行计提减值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二、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人员,获取公司出具的说明,了解采购及预付账款的关键内部控制,评
价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了解公司采购及预付相关流程、制度是否符合行业惯
例、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
    2、获取和法玛科签订的采购合同,检查付款凭据,核查双方之间的交易内容,分析商业
背景合理性;
    3、对法玛科进行函证,核实其双方的交易情况及往来余额;
    4、获取法玛科的股东信息,核查法玛科股东与公司股东是否存在重合情况;
    5、分析预付款项与付款政策的匹配性,检查期后到货情况;
    6、复核管理层对法玛科预付款项的减值准备的判断;获取公司预付账款减值测算表,对
相关预付款进行减值测试。


                                      - 16 -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与法玛科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通过对公账户进行银行转账支付预
付款项,预付账款与采购金额、付款政策具有匹配性;
   2. 公司下游销售合同执行周期较长,以销定产、以销定采的经营模式导致本次预付款项
余额较大,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和真实的商业交易行为;
   3. 前期公司管理层判断对法玛科的预付款不存在重大减值迹象,前期未就上述预付账款
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合理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在国际供应链不稳的情况下,为建立产品安全库存,向法玛科
支付了预付账款,并采取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及产品交付,具备商业实质和合理性,不存在利
益输送的情形。
   2、公司预付账款购买的 75 吨鱼油粉产品在 2022 年末已有超过 33 吨在途即将抵达,货
物交付具有一定保障,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未进行计提减值具有合理性。


    四、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对法玛科的预付款项明细,访谈采购人员了解预付款项支付政策及形成原因、
信用情况、产品交付情况;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未针对预付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依据和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1、法玛科相关预付款项形成原因合理,公司支付预付款系公司基于锁定货源、安全库存、
保障原料品质及交期等需求所作出的决策,且公司取得了法玛科出具的关于预付款项使用的
承诺函,具有商业合理性;
   2、2022 年末公司已查询到有超过 33 吨在途货物即将抵达,且公司曾对法玛科进行实地
考察,报告期末相关货物交付具备一定保障的判断具有合理性。




                                     - 17 -
    问题四、关于应收账款。公告披露,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法玛科的应收账款

余额为 1,515.65 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逾期情况、账龄

分布和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等,说明在前期应收账款尚未收回的情况下,公司继续向法玛

科赊账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法玛科的资金流、账款逾期、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披

露公司前期对相关应收账款仅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依据,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

充分。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披露上述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逾期情况、账龄分布和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

施等,说明在前期应收账款尚未收回的情况下,公司继续向法玛科赊账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1、应收账款形成原因

    公司与法玛科之间的应收账款主要系公司向法玛科销售 ARA 及 DHA 油脂产品形成。法玛

科核心技术为微胶囊粉剂产品开发技术,因其自身不生产 ARA 和藻油 DHA 油脂产品,由公司

向法玛科销售油脂产品,供其自身销售、试验使用以及加工粉剂产品使用。公司根据法玛科

订单对其供货,并给予一定账期,因此形成应收账款。因法玛科经营存在现金流紧张问题,

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相对较长、拖欠账款的情况。

       2、应收账款账龄及逾期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法玛科应收账款余额为 1,515.65 万元。其中 1 年以内

应收账款 577.49 万元,1-2 年应收账款 460.01 万元,2-3 年应收账款 478.14 万元。

       3、催收措施

    除正常账期到期,公司市场部门会对法玛科进行催款外,每年资产负债表日前,公司财

务部门会与法玛科财务部门之间进行清算,向法玛科发送结算文件,通知其及时进行账款结

算。

    2022 年 10 月,根据法玛科应收账款金额已经累计较高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要求法玛

科出具明确的还款计划。为保证与公司的后续业务的正常合作,10 月 26 日,法玛科 CEO 向公

司出具了明确的还款承诺函,承诺将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及 2023 年 3 月 25 日、5 月 25 日之

前,分批次陆续将其拖欠的 2022 年及之前的款项全部偿还完毕。同时,公司要求对方对其经

营和客户开发情况进行了及时沟通,基于法玛科提供的 7 月-10 月期间经营情况好转、订单需

求旺盛等情况,公司同意了其还款计划。


                                         - 18 -
     4、继续赊账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法玛科的技术特点是高含量粉末油脂包埋,公司向其采购的粉剂产品多为特定的淀粉配

方产品。公司向法玛科销售的产品中,法玛科一部分用于自身产品销售,一部分根据公司的

需求加工成粉剂产品。由于法玛科工厂原是生产普通乳制品工厂,工厂产能规模较大,一般

单次批次较理想的产量需要在 16 吨以上,而公司向其采购的特定粉剂产品多为对新鲜度要求

高、单批次规模较小的品类,因此法玛科在采购公司油脂产品后,每次加工成粉剂时需要进

行试制,目前尚未实现固定的产品得率。在这个过程中,经常出现试制不合格、产品报废、

被迫多次向公司下订单重新采购原材料的情形,因而会出现公司尚未取得其付款、但仍然对

其继续发货的情形。对于产品试制过程中发生的除了油以外的所有原材料、生产成本、包装

成本以及不符合验收标准导致的交付损失费用均由法玛科承担。对于公司来说,在粉剂产能

短缺的时期,为了能够保证法玛科粉剂产品的及时交付,公司选择继续发货,因此也会出现

赊账销售的情形。

    (二)结合法玛科的资金流、账款逾期、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披露公司前期对相关应

收账款仅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依据,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法玛科的资金流、账款逾期、偿债能力等情况

    (1)资金流情况                                                       单位:澳元

法玛科现金流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经营性净现金流            -52,148.00    3,396,452.00     -2,996,482.00       -4,851,169.00

投资性净现金流             -3,167.00    -2,335,640.00    2,603,922.00          -146,259.00

筹资性净现金流            -31,996.00    1,768,543.00     -1,675,798.00        4,310,907.00

净现金流                  -87,310.00    2,829,355.00     -2,068,359.00         -686,522.00

    (2)偿债能力

           指标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资产负债率             7.89%            31.79%              47.78%         75.75%
流动比率                34.72             3.04               1.94            1.25
速动比率                7.21              1.87               1.15            0.46

    2、公司前期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坏

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估计分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

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 -
       从上述对法玛科资金流和偿债能力的分析来看,法玛科存在现金流紧张、偿债能力下降

的客观事实,就此情况,公司对法玛科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回款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判断,认为

法玛科存在因鱼油业务供应链周期加长、垫付原材料款项而导致现金流紧张的客观情况,结

合法玛科提供的经营预测,随着法玛科客户开发的推进,其现金流影响因素将会随着大客户

订单的陆续交付而得到缓解或消除,未来回款可能性较大,且公司与法玛科销售业务未发生

其他纠纷,故公司前期对相关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与此同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

了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出法玛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

最终对法玛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率提高到 37.52%,在未得知法玛科存在破产风险前,公

司认为计提过程符合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法玛科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法玛科应收账款

历年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应收账款                15,156,453.06   8,588,246.42   4,479,526.55     0        597,272.05
计提坏账准备             5,687,003.78   1,097,744.78     47,482.98      0         29,863.60
占比                    37.52%          12.78%          1.06%           0       5.00%




       二、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访谈业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了解对客户结算期的管理情况、客户情况及未回款原

因;

       2、查阅销售合同,并实施函证程序以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3、检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4、与管理层讨论其可回收性;

       5、复核管理层对法玛科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考虑;

       6、结合对法玛科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来对法玛科进行认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基于前期情况对法玛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具

有合理性;前期按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对法玛科计提坏账比例 37.52%,接近 40%,坏账准备计



                                              - 20 -
提充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我们了解了公司应收账款催收政策及形成原因、逾期情况以及持续赊销的原因,认为

公司在粉剂产能紧张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法玛科粉剂产品能够及时交付,公司选择继续发货,

具备商业合理性。

    2、经查阅公司收到的法玛科经营简报等文件,认为公司前期对法玛科的判断具有合理性;

同时,针对法玛科应收账款账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将对法玛科应收账款的计提

比例已经提高到 37.52%,前期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四、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对法玛科的应收账款明细,访谈销售人员了解应收账款催收政策及形成原因、

预期情况以及持续赊销的原因;

    2、查阅法玛科 2018 年以来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二)核查意见

    1、法玛科部分应收账款存在逾期、账龄较长情形,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采取了通知等催

收措施并取得了对方的承诺函;持续赊销的原因为粉剂产能短缺,为了能够保证法玛科粉剂

产品的及时交付,公司选择继续发货,具有合理性;

    2、随着法玛科客户开发的推进,公司预测法玛科现金流影响因素将得到缓解或消除,未

来回款可能性较大,因此公司对法玛科应收账款保持账龄法计提存在合理性。同时,公司对

法玛科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已经提高到 37.52%,计提过程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坏账准备计提

充分合理。




                                      - 21 -
    问题五、关于本次会计处理。公告披露,本次事项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经与年审会

计师沟通,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要求,应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及时调整。请你公司:

1、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关规定,说明公司将本次事项

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具体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谨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

明确意见。2、针对公司对法玛科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投资款等,结合法玛科的主要资产

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是否已采取必要的催收措施,以及其他拟采取的保障上市公司权益的

具体措施及可行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关规定,说明公司将

本次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具体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谨慎。请年审会

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022 年 7 月,法玛科再次对公司提出增资请求,以补充其运营资金,公司了解到法玛科

其他股东均未有增资计划。公司要求法玛科重新论证商业模式、经营发展计划。同时,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初收到法玛科 CEO 邮件,获悉法玛科出现运营资金短缺,如公司不能于 3 月 16

日前决定对法玛科进行增资或提供财务资助,法玛科董事可能申请执行澳大利亚破产清算程

序,如申请执行程序仅需几周完成。

    公司管理层针对法玛科的邮件内容及其财务状况,认为后续投资需要的资金量较大,经

营情况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不确定性较大,综合评估后决定不再对法玛科公司进行后续投资。

3 月 16 日,公司回复法玛科 CEO,公司将不再对法玛科投资,也不能提供财务资助。根据澳

大利亚有关法规,如果有破产风险的公司继续交易,公司董事将面临各种处罚和后果,包括

民事处罚、赔偿程序和刑事指控,据此,公司认为法玛科董事在其经营资金极度缺乏的情况

下,为了保证董事个人利益,极有可能主动申请破产。另外,根据公司向法玛科 CEO 的催款

邮件得到的回复情况来看,公司对法玛科的应收款在其扭转经营情况之前也很难得到偿付。

除此之外,考虑法玛科在境外,如果提起诉讼,也需要出境诉讼,诉讼的周期长、费用高,

因此公司判断其可收回价值不高。

    公司及时整理了法玛科之间债权债务情况,认为收到邮件的时点是 3 月份,结合法玛科

的 22 年的报表情况以及 7 月的增资请求,该事项是对法玛科投资及相关事项减值的明确证据,

可以印证在资产负债表日法玛科公司的投资发生了减值,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符合资产负债


                                       - 22 -
表日后调整事项规定,本次事项的影响应计入 2022 年度。

    基于该事项的评估、获取信息的时间等信息,公司认为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调整事项,将该事项的影响计入 2022 年度是合适的。

    (二)针对公司对法玛科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投资款等,结合法玛科的主要资产情

况等,补充披露公司是否已采取必要的催收措施,以及其他拟采取的保障上市公司权益的具

体措施及可行性

    尽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针对法玛科投资事项及相关的债权采取了全额计提减值的会

计处理,但公司不会放弃对法玛科债权进行持续催收和追偿,公司将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

的各种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和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本次法玛科风险事项发生前,公司针对法玛科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催款,并要求法玛科出

具了应收账款的还款计划及未来经营情况说明和盈利预测,因法玛科运营资金紧张,公司已

采取的催收措施未能取得实际效果。结合法玛科的客户开发情况、供应商资格认证情况以及

获得的客户采购订单情况,公司在事件发生前暂未采取更多手段对法玛科应收账款进行催收,

而是希望法玛科通过业务发展、引进新的投资等方式,逐步实现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偿付。

    本次法玛科风险事项发生后,公司经初步测算,如法玛科进入破产程序,将对公司造成

投资损失 32,689,698.41 元,债权损失 14,340,642.71 元,合计 47,030,341.12 元。作为法

玛科的股东,公司针对此事项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为保障公司未来事项后的资金安全性,公司立即停止了一切对法玛科正在及拟进行的

发货事项;

    2、立即组建包括投资、业务及法务在内的专项工作组,出发前往澳洲及泰国对法玛科进

行实地调研,了解法玛科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3、咨询专业律师团队,了解澳大利亚破产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做

好公司债权及股权申报准备,尽力降低本次投资损失,维护公司作为股东的权益。



    二、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

    2、查阅了和法玛科增资、破产相关的邮件信息。

    (二)核查意见


                                      - 23 -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

项。其中 3 月初的邮件内容表明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明确的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及相

关事项发生了减值,结合法玛科公司的其他情况,可以印证在资产负债表日法玛科公司的投

资发生了减值,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我们认为基于目前掌握的情况将本

次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在收到法玛科存在破产风险的邮件后,经综合评估认为公司对法玛科的应收款在

其扭转经营情况之前很难得到偿付,且因法玛科在境外相关诉讼周期长、费用高,可收回价

值低。同时,考虑到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如法玛科进行破产清算,公司其他债权回收可能

性也较低,追回的难度和成本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采取全额计提减值的会计处理方

式具有合理性。

    2、本次法玛科风险事项发生后,公司采取实地调研、停止发货、咨询专业律师团队、做

好公司债权及股权申报准备等措施积极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核查法玛科 CEO 邮件内容;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采取的催收措施及其他保障上市公司权益的具体措施。

    (二)核查意见

    1、本次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截至目前,基于公司与法

玛科的沟通情况及所掌握的法玛科相关经营信息,若法玛科执行破产清算程序,或其因资金

中断而导致无法开展政策经营,公司对其债权和投资款项的可收回价值较低,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采取了全额计提减值的会计处理方式;

    2、公司拟采取催收措施及停止发货、实地调研、股权债权申报准备等其他保障上市公司

权益的具体措施,积极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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