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博众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15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4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吕绍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占公司董事
人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持续创造用户最佳体验,助力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
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博众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吕绍林、邱明毅、蒋健、韩杰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激励
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博众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
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吕绍林、邱明毅、蒋健、韩杰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激励
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
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
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其他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
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会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吕绍林、邱明毅、蒋健、韩杰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激励
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的通知,获悉其名称发生变化,且已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工商变更之前的名称为:乔岳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之后的名
称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需要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控股股东名称进行同
步修订变更,即将公司章程中关于控股股东名称“乔岳投资有限公司”全部变更为“江
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