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博众精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3-23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 3 月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6
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7
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内容如下:
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鼓励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
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集中隔离医
学观察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当日体温正常、苏康码显示绿码者方可参会;谢绝
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
内)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应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若会议召开当日
当地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
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
进行表决。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
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
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
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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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准备在股东大会发言/提问的,应当事先
在签到处登记。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
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
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
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毕
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
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毕
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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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为维护会场秩序,全体参会人员不应随意走动,手机应调整为静音状
态,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
照。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
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博众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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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 666 号 105 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30 日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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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持续创造用户最佳体验,助力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
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 在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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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 在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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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
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
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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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其他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会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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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的通知,获悉其名称发生变
化,且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工商变更之前的名称为:乔岳投资有限公
司,变更之后的名称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需要对公司章程
中关于控股股东名称进行同步修订变更,即将公司章程中关于控股股东名称
“乔岳投资有限公司”全部变更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变更不会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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