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博众精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9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
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唐爱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2-024)。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
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8 日,授予价格为 9.66 元/股,向 4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98 万股
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5)。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