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博众精工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64 号”《关于同意博众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1.2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62,07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5,371,529.6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6,698,470.39 元。 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3050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1 年 5 月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 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 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劭悦、米耀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 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 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 况良好。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性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070122000481574 90,000,000.00 4,913,817.47 活期 吴江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89180078801500000219 154,012,990.66 12,501,886.17 活期 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2001014400600048 90,000,000.00 20,408,460.33 活期 吴江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2904312410803 90,000,000.00 1,345,797.73 活期 苏州吴江支行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1 年 5 月 6 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424,012,990.66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53,247,157.05 减:发行费用 16,482,427.74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项目 金额(元) 减:补充流动资金 146,557,974.99 减:银行手续费 404.08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70,014,525.01 加:利息收入 1,459,459.91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9,169,961.7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9,169,961.70 元。 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669.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898.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898.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变更 项目可 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含部分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额的差额(3)=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 (2)-(1) 化 有) 汽车、新能源行业 自动化设备产业化 否 8,100.00 2,967.80 2,967.80 2,965.37 2,965.37 -2.43 99.92% 2022-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否 9,900.00 3,627.31 3,627.31 1,736.57 1,736.57 -1,890.74 47.87% 2022-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 化设备扩产建设项 否 53,000.00 19,418.94 19,418.94 17,540.59 17,540.59 -1,878.35 90.33% 2022-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0,000.00 14,655.80 14,655.80 14,655.80 14,655.8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11,000.00 40,669.85 40,669.85 36,898.33 36,898.33 -3,771.5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917.81 万元置换截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3.64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638 号《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 告》。具体可参照公司 2021 年 6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可参照公司 2021 年 6 月 2 日发布的《关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3)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5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众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 告》。报告认为,博众精工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 实反映了博众精工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博众精工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博众精工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博众精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 对博众精工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6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劭悦 米 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