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97 公司简称: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的“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博众精工 688097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韩杰 电话 0512-63931738 办公地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bozhon.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7,783,807,852.78 7,620,173,849.71 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48,510,178.55 3,754,214,071.47 2.5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30,181,041.05 1,430,250,823.65 1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345,393.23 -53,007,320.96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7,736,198.47 -67,204,735.11 不适用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768,740.87 -251,520,799.27 -12.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8 -2.23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3 -0.132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3 -0.132 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4.69 17.45 减少2.76个百分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24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 股东性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或冻结的 质 数量 限售股份数 (%) 数量 股份数量 量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 境内非 合伙企业(有限合 国有法 34.77 154,728,000 154,728,000 154,728,000 无 0 伙) 人 境内非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 国有法 29.14 129,672,000 129,672,000 129,672,000 无 0 集团有限公司 人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 境内非 2.43 10,800,000 10,800,000 10,800,000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 国有法 伙) 人 境内非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 国有法 2.43 10,800,000 10,800,000 10,800,00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人 境内自 魏巍 1.76 7,814,478 0 0 无 0 然人 境内非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 国有法 1.62 7,200,000 7,200,000 7,200,00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人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 境内非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国有法 1.62 7,200,000 7,200,000 7,200,000 无 0 伙) 人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 境内非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国有法 1.62 7,200,000 7,200,000 7,200,000 无 0 伙) 人 苏州众之三股权投 境内非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国有法 1.40 6,247,291 0 0 无 0 伙) 人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 境内非 招银成长贰号投资 国有法 1.18 5,236,364 5,236,364 5,236,364 无 0 (深圳)合伙企业 人 (有限合伙) 1、上述股东中,博众集团、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 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为一致行动人;博众集 团为控股股东;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为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都是博众 的说明 集团。 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