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瑞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2-03-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
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瑞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62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30.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691.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332C000120 号《验
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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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5,691.08 万元少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 36,208.76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号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
1 36,208.76 36,208.76 35,691.08
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
合计 36,208.76 36,208.76 35,691.08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
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
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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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文亭 赵中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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