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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瑞新材: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5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履职过程中做到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就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生变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刘志远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本硕博电器专业。2000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通用电气公司中国研究开
发中心(上海)工作高级研发工程师,2003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
历任讲师、副教授,现任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12 年 6 月至 2018 年 5 月,兼
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兼任西安中熔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王建玲女士,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本硕博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山西省建设银行晋城市支行营业部会计,2000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西安
交通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17 年 5 月至
今,兼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兼任艾索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兼任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兼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 10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吕延峰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法学专业,中国执业律师。1975 年 12 月至 1979 年 8 月,任西安冶金机械厂职
工,1979 年 9 月至 1983 年 6 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3 年 8 月至 1985
年 9 月,任司法部劳改管理局研究室公务员,1985 年 10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
陕西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3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
所律师。2016 年 4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及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参
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
的有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了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无异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出席现                                 是否连续 参加股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东大会
 事姓名 加董事会 场会议      方式参
                                      席次数       数   自参加会 情况
          会议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议

 刘志远      11        0       11        0        0        否        3

 王建玲      11        0       11        0        0        否        3

 吕延峰      11        0       11        0        0        否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
次未亲自岀席会议的情况。

    我们分别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报告期内,我们按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
出席会议,在议事过程中,我们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发挥应尽的职责,对
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
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
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
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
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
要的了解和核实,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为保障相关授信的实施,担保对象
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可控,且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
序。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聘请审计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
股股东违反承诺情况。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以及各专业委
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在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的整体情况,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
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审慎、客观地行驶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
营业绩做出更大努力和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建玲、吕延峰、刘志远

                                                      2022 年 4 月 10 日

(正文完,下页为《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述职人(签字):




                             吕延峰                    刘志远
    王建玲



                                                时间: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