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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瑞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4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经过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
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或交易所惩戒。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拟提名王文斌、盛庆义、李刚、武旭红、徐润升、梁建斌为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
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
所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拟提名李静、袁养德、张卫奇为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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