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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瑞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
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
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
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
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开展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降低大宗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
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

    五、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各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次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卫奇、袁养德、李静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