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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办公: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办公”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金山办公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73 号),同意北京金山办公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山办公”)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0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5.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3,186.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5,940.27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9[000458]号《验资报告》。为
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对其进行管理,并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披露的《金山办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拟用募集资    截至到 2021 年
 序
                        项目名称                     金投入金额    3 月 31 日投入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1      WPS Office 办公软件客户端增强与优化项目       40,410.37        14,619.98
  2     WPS Office 办公软件安全可靠增强与优化项目      20,468.75         7,630.74
  3    基于海量语料的人机协同辅助写作系统研发项目      10,793.43         2,332.02
  4             AI 自然语言处理平台项目                10,517.10         5,156.82
  5            AI 计算机视觉识别平台项目               10,565.51          271.92
  6          办公产品云服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412.76        15,913.54
  7              互联网增值服务研发项目                40,570.42        22,707.00
  8    WPS Office 办公产品及服务全球化研发升级项目     20,391.87         7,524.41
  9           全球技术服务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20,615.40         6,836.06
 10           全球营销网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0,266.92        16,672.01
                          合计                        205,012.53        99,664.50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增加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金山办
公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
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58,173.47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77,000 万元,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2%。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
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以
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77,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
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
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查阅了金山办公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监
事会议案及决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相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执行人员进行了沟通。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石晏                     石一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