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办公:金山办公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1-09-07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公
司股份回购的决策审议程序,拟修订《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金
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对第二十四条回购事项审批
权限表述略微调整。
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 转让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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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第
公司依照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第(三)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公司股份,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
的。 标的。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公司章程》尚
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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