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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6-16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 我
们在审阅有关资料的同时, 就相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现就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及充分了解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及履职能力等, 我
们认为相关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聘任姚海飞先生、陆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下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 为《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沈 飞(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楼狄明(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融天明(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