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5,083,000 股,限售期 为 12 个月。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 《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0 号),江苏联测机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1,6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6,370 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9,141,08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77.1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558,92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2.8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共涉及10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 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5,083,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9.38%,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5月6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 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 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联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联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 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冰溶承诺如下: ①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 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按照规定公告。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 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④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 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⑤发行人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 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 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⑥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 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就限售及减持所作承诺。 若未来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则有所调 整,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⑦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 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 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 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 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公司股东、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史江平承诺如下: ①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 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按照规定公告。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 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④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 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 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 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每年转让股份的数量以本条 中较少的为准);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⑤发行人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 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 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⑥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 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就限售及减持所作承诺。 若未来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则有所调 整,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⑦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 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 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 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 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三)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包括史文祥、王圣昌、 仇永兴承诺如下: ①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执行。 ③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 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 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 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四)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非自然人股东,包括苏州中新兴富 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慧锦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市久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慈溪臻至同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 下: ①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②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执行。 ③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 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 (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 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 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 分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 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 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5,083,000股,限售 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6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数量(股) 股数量 本比例 1 黄冰溶 5,139,000 8.07% 5,139,000 0 2 史文祥 4,770,000 7.49% 4,770,000 0 3 史江平 3,600,000 5.65% 3,600,000 0 4 王圣昌 1,813,500 2.85% 1,813,500 0 5 仇永兴 1,210,500 1.90% 1,210,500 0 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 6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376,000 3.73% 2,376,000 0 伙) 上海慧锦投资中心(有 7 2,160,000 3.39% 2,160,000 0 限合伙) 8 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 1,440,000 2.26% 1,440,000 0 慈溪臻至同源投资合伙 9 954,000 1.50% 954,000 0 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市久联股权投资合 10 1,620,000 2.54% 1,620,00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5,083,000 39.38% 25,083,000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25,083,000 合计 - 25,083,000 六、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